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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开山造路进村扶贫到“山不转人转”的下山脱贫,浙江省采取的以县城、中心镇为主要入迁地,以自然村整体搬迁为主要形式的扶贫模式,既让农民脱离了高山远山区域、地质灾害隐患区域、水库库区,也推动了农民易地就业增收。
据浙江省扶贫办统计,2008至2011年,全省29县和海岛市县累计异地搬迁8.8万户、30.9万人。2010年,衢州、丽水两市城市化率分别达到44.1%和48.4%,分别比2006年提高5.3个百分点和9.4个百分点。
当前,我省已有四分之三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二三产业就业,且大多已在中心城市、县城、中心镇稳定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