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出席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公示通告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党的十八大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委〔2011〕376号)精神,经省委研究,决定将列入浙江省出席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的57名人选(不含中央提名的代表候选人)予以公示,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群众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或发现其有拉票等违反代表选举工作纪律的行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省委组织部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二、有关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从5月2日起到5月8日止,共7天。
四、公示联系单位和受理电话
联系单位: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
地址:杭州市省府大楼三号楼 邮编:310025
受理电话:0571-12380
受理网站:www.zj12380.gov.cn
附:浙江省出席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2012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