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三、五批科技强县(市、区)
复查结果的公告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创建科技强市和科技强县活动的通知》(浙委办发〔2004〕29号)精神,开展对第一、三、五批科技强县(市、区)复查。杭州市上城区、杭州市下城区、杭州市拱墅区、杭州市西湖区、杭州市滨江区、宁波市江东区、宁波市江北区、宁波市北仑区、宁波市海曙区、宁波市鄞州区、慈溪市、奉化市、宁海县、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市龙湾区、温州市瓯海区、乐清市、瑞安市、德清县、嘉兴市南湖区、嘉兴市秀洲区、海盐县、绍兴县、上虞市、诸暨市、绍兴市越城区、新昌县、东阳市、义乌市、舟山市定海区、台州市椒江区、台州市路桥区、玉环县等33个县(市、区)通过复查,现予以公告。
希望通过复查的县(市、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科技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支撑引领作用,为科技强省和创新型省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