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农惠农总动员
粮食是事关国计民生的战略性产业。浙江省委、省政府历来重视粮食生产,近年来出台了多项政策举措,从减免税收、财政补贴、奖励售粮,到引导土地流转、推广农机作业、开展科技服务、探索政策性保险等,多方面持续扶持和促进粮食生产,增加粮农收入,强农惠农富农。
▶2001年
中央决定在浙江率先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取消粮食定购任务,放开粮食市场、放开粮食价格,确保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确保粮食供给安全。这次改革,确立了以市场供求决定粮价的定价机制。
浙江停征25个欠发达县的农业特产税。
▶2002年
浙江全面停征农业特产税,并对361个欠发达乡镇停征农业税。
▶2003年
对全省种粮油农户停征农业税。
▶2004年
开始对全省种粮大户实行直接补贴,补贴对象为全年稻麦种植面积2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2012年补贴标准:按稻麦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30元的直接补贴,其中省财政承担25元,市、县(市、区)财政承担5元。另外,对种植油菜面积5亩及以上的农户,省财政继续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20元的直接补贴。
国家和省从2004年开始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2005年
浙江全面停止征收农业税。
我省全面开始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明确农技推广机构的公益性职能,设立综合性农技机构,农技人员工资等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2006年
为弥补种粮农民因柴油、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价格上涨带来的生产成本增加,国家开始实施农资综合直补。直补规模按照上年实际粮食播种面积为依据而确定,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
▶2007年
国家开始对我省水稻、小麦、油菜、玉米和棉花种植户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农作物良种补贴。2012年补贴标准:水稻、棉花每亩15元,小麦、油菜、玉米每亩10元,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
我省开始实行水稻机械化作业环节补贴。
▶2008年
浙江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把深化土地使用制度创新作为农村制度建设的重点,提出了新的思路,作出了新的部署。
▶2009年
我省开始实施订单稻谷奖励,对按订单交售省级储备早稻谷的种粮农户实行订单稻谷奖励。
我省开始试点开展粮食政策性保险。
我省出台了“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的意见”,明确了全省各地引导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的若干举措。
开始在全省推进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三位一体”的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提供了保障。
▶2010年
开始建设粮食生产“保护区”。出台现代农业园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重大决策,要求用现代工业发展的理念经营农业,像建保护区一样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到2018年建成80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
▶2011年
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提出以现代种业发展、农业产业技术支撑、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四大工程”为主抓手,加快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推进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和生态化建设。至2011年底,全省已累计建成粮食生产功能区2315个,面积245万多亩。
▶2012年
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种业的意见”。
提高了对按订单交售省级储备早稻谷种粮农户的奖励标准。
我省首次将小麦和大麦纳入政策性保险范围。
(高晓晓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