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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版:人文·前沿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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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 斌:

  温州试点启动了金融业市场化的进程。金融业对内充分的市场化,是调整我国金融发展结构失衡与滞后的关键。我们要尽快完善有问题金融机构的市场化退出机制,进一步完善破产法,实现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法制化和程序化,要重视“大而不能倒”的问题,更要重视“小而不能倒”的问题;在加大金融消费者(中小投资者)保护力度的同时,要加大对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教育,保证市场的公平公正运行;要逐步减少对金融机构、产品市场准入的实质性限制,真正允许并且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国内任何金融机构;要实现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的基本市场化发行。

  推动金融市场要素价格市场化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同时又是一个较艰难的过程。可通过发展理财市场来逐步推动利率市场化。在规范理财市场的前提下不断推动理财市场的发展,主动推动金融的部分“脱媒”,以加大传统金融业务的经营压力,减少利率市场化过程中的市场过度波动,从而使得利率市场化“水到渠成”。

  @叶 檀:

  围绕温州金融改革,有三大疑问。第一,利率市场化会不会增加垄断?我国银行业已经形成了垄断利益格局,放开民间金融或者利率市场化,垄断溢价竞争将在大型金融机构之间进行,不可能落到中小金融机构的头上。小贷企业有自身的生存方式,它们服务的是当地小微企业,目前小贷公司5000亿左右的融资额是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的真实写照,与2011年全部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54.79万亿元相比,属九牛一毛。

  第二,增加牌照后会不会增加小贷公司困境?当小额贷款行业增多后,竞争激烈了,回报率差了,大家就会做坏事抄近路去弥补。因此,市场不需要更多的小贷公司牌照,而需要更多的市场化政策。而小贷公司的融资渠道、高额税收,是政策歧视的产物;小贷公司背负的红字、身存环境恶劣,是因被塞进狭小的空间内无法正常生长。

  第三,放开民间金融后会不会更趋混乱?风险更难控制?稳定大银行、通过证券市场向大银行输血并不意味着市场化,而意味着风险的转嫁,而民间金融包括高利贷如尼罗河般定期泛滥,一再提醒我们,闭目塞听将民间金融扫地出门并不会减少风险,相反会造成风险不受控制集中爆发。与其实行鸵鸟政策,不如直面现实,将民间金融纳入监管体系,实现阳光化与规范化发展。

  @辜胜阻:

  温州金融改革的关键在于促进民间金融的“阳光化”,要通过制度设计为民间金融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使其从地下无序的“灰色地带”走向地上有序的“阳光化”发展。

  要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引导民间金融步入法制化轨道。当前,迫切需要制定一部适合我国国情的完整规范的民间金融法律,明确规定民间金融的法律地位、借贷形式、运作模式、资金投向、贷款额度、借贷期限、利率水平和纠纷处理方式等,区别各种民间金融行为的合法性和非法性,根据不同地区实际适当调整民间借贷的上限标准,建立民间借贷登记制度,鼓励民间金融主体信息公开。

  要构建与企业分布相匹配的“门当户对”的多层次金融体系,引导民间资本建立面向中小企业的中小金融机构。要借建设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契机,逐步放宽民间资本组建地区性中小金融机构的限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建立城市民营中小金融机构。

  要将民间金融置于依法监管之下。要创新金融监管体制,建立分层次的依法监管体系,防止多头管理的现象。要建立地方与中央相关部门的即时信息沟通机制,探索中央监管机构只监管大的金融机构,微小型金融机构放给地方的监管模式。


浙江日报 人文·前沿观点 00014 高端视点 2012-04-13 2402675 2 2012年04月13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