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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9版:政治纵深·法治

评案说法

  请客是假,骗手机是真

  4月7日晚,台州人孙某在KTV唱歌,认识女子王某。次日傍晚,王某打电话给他,说她要在一间大酒店请朋友吃饭,叫孙某也一起去。到酒店后,没见到王某,只有一名自称是她朋友的男子,在不停地打手机。过了一会,王某打电话给孙某,说她找那个朋友有急事,但电话一直打不通。孙某就将自己的苹果手机递给那个男子,叫他接听。谁知一不留神,那个男子拿着手机没了踪影,也联系不上王某。孙某只好向台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报案。

  律师说法:与陌生人交往,一定要格外小心。像孙某这样轻信陌生人,不仅造成财产损失,还给警方破案带来困难。即使抓到骗子,若对方矢口否认,也很难找到受骗证据。

  监守自盗,拖拉机运赃

  平湖市公安局日前帮助该市钟埭街道一家标准件制造有限公司成功追回价值4万余元的一车螺帽。原来,该厂有个管仓库的老员工姓罗,贵州人,时常小偷小摸,一直没被发现。4月3日晚,他竟租来拖拉机,装满一车螺帽,大摇大摆地驶出公司,卖给事先踩好点的废品收购站。碰巧的是,卸货时被钟埭派出所民警金良巡逻经过发现。目前,罗某、废品收购站老板樊某分别因涉嫌盗窃、隐瞒犯罪,被刑事拘留。

  律师说法:作为公司,要信任自己的员工,也要通过健全、落实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管理。这是对公司自身财产安全保障的一种需要,也是对员工的一种负责任做法。

  赃物抵债,害人又害己

  重庆人赵某在2010年10月向重庆老乡朱某借了1000元,一直没钱还债,就去偷来一个三轮车夫的3000元钱和一张银行卡,却又不想还钱,就把银行卡“抵押”给朱某。后来被办案民警沈佳斐调查发现。

  律师说法:做任何事情,都不能超出法律的底线。欠债要还,天经地义,但应靠正当劳动。偷钱还债,完全是一种害人害己的法盲行为。

  (浙杭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方志华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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