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 数字报纸


00014版:人文·前沿观点

官员财产公开不能是笔糊涂账

  获知江苏省江阴市农行要塞支行前行长孙锋携两亿元巨款出逃的消息后,舆论一片哗然。很多人都瞪大了眼睛,一个县级市农行支行的行长,怎么会有那么多的钱?公款?私款?还是公款变成了私款?谁都一头雾水,谁都一脸茫然。

  其实,这样的事并非个例。前几天,北京媒体就曾报道,该市顺义区李桥镇原镇长李丙春,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3800万元,挪用公款1.78亿余元,涉案金额合计也超过两亿元。有人说,李丙春是京城落马镇长中涉案数额最大的一位。但不知这个纪录,能保持多长时间。

  再往前说,山西省蒲县煤炭局原党总支书记郝鹏俊,个人非法获利竟达3.99亿元。在他自己及其妻子、儿子、孙女等名下70余个账户中,有存款1.26亿元。另外还在北京、海南等地有房产38套,价值1.7亿元。难怪当地百姓惊叹:“煤官跌倒,蒲县吃饱。”

  以上说的三个贪官,都是科级干部。没有犯事之前,他们和许多干部一样,早晨上班,晚上下班。开会的时候,也讲廉洁奉公;汇报的时候,也说两袖清风。可是一旦犯事的时候,动辄个人财产总额就达数百万元、数千万元甚至数亿元,而且其中的不少人,已经“说不清这些财产的来历”。

  很多人都可能会问,我国不是有“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吗?像孙锋、李丙春和郝鹏俊这些人,拥有这么多的财产,怎么主管部门就一点也没有发现?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最早起源于240多年前瑞典的家庭财产收入申报制度,被称作一项“阳光法案”,也是一种反腐倡廉、防止官员贪污腐败的制度保障。1994年,我国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将《财产申报法》正式列入立法规划。1995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要求这些干部必须申报自己的家庭财产。201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通知。

  但时至今日,在很多地方,官员财产申报还是一笔糊涂账。主要表现在:

  其一,范围不明确。最初规定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申报个人收入,这就把科级以下干部排除在外。而前边说的孙锋、李丙春和郝鹏俊三人,恰恰都是科级领导干部。既然没有要求申报,他们当然不会主动申报。这就给防腐监管,留下了一个很大的漏洞。还有一点,只要求领导干部申报个人收入,而没有涉及其亲属子女的收入。如果有人想隐匿个人财产,只要转到家属子女名下,就可以逃避追查。

  其二,申报不公开。在很多地方,哪个官员申报多少财产,比如报告自己有多少房产、存款以及其它收入等,都从来不向外公布。不仅下边的人不知道,身边的人不知道,而且连很多上边的人也不知道。而受理申报的几个人,往往又无法彻底掌握实际情况。于是,实报虚报一个样,报和不报一个样。这些年,从来没有听说哪个官员因为财产申报不实而引发群众举报,更没有人因此受到查处。

  其三,结果不核查。要想查,是很容易查清楚的。以郝鹏俊为例,到银行一查,他和子女的70余个存折,立刻就会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还有那38套房产,各地只要一联网,也就昭然若揭。问题是他在填报“房产一套,月收入几千元”以后,没有人刨根问底去追查。因此,为了不让官员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流于形式,必须有一个让瞒报、漏报或不报者承担相应后果的制度保障设计,才能具有威慑力。

  其四,处罚不严厉。在很多的国家,官员财产申报制度都如一把利刃,直刺腐败者的要害。为推动廉政建设和净化社会风气,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美国在实行家庭财产申报制后,因巨额财产来历不明而受处理的大小官员不计其数。墨西哥《信息公开法》通过后的第7天,就有1万多名因未能及时申报财产的公务员受到处罚。而在我国,因为财产申报不实而落马和辞职的官员,可谓凤毛麟角。

  2008年以来,全国人大代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邸瑛琪,已连续5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尽快制定和颁布公务员财产申报法。邸瑛琪教授认为:“公务员犯罪处于高发状态,这种态势和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缺失,存在着一定的关系。”许宗衡案、文强案、陈绍基案……这些腐败案件表明,许多官员被查处后,才被发现有大量非法收入。“这说明现有的公务员财产登记制度,没有发挥作用,流于形式”,财产不明已成为问题官员的“症结所在”,遏制官员利用手中的职权聚敛财产,建立财产公开申报制度,把其家庭财产、直系亲属资产及就业状况等核实并公布于众,是预防腐败的核心制度。

  以“立法”来解决当前官员财产申报中的问题,的确是一条非常必要的措施。我国现行关于财产申报的规定,在性质上都属于政策性文件,而非法律规范性文件。这就影响了公众对该制度的知晓程度和监督程度,也缺乏相应的法律权威性。并且,有人大代表建议,官员财产申报的主体,扩大到所有公务员;不仅要申报自己的财产,而且要申报家庭的财产。

  由此我想起了西汉时期的“告缗令”。汉武帝时,要求全国的商贾大户都要申报财产,然后按财产数额征税。很多大户为了少缴税,便少报和瞒报财产。接着,汉武帝采纳大臣杨可的建议,发动百姓“告缗”,即举报大户人家的财产瞒报情况,而且有举必查,一经查实瞒报漏报,其财产全部没收。然后归国家一半,举报人一半。结果,商贾中产以上者几乎都被告发。

  现在的官员,有多少人没有如实申报财产?无论有多少,其危害和影响都不可低估。因为凡不如实申报者,其财产必有不敢告人的来历。来路不正,所以才不敢公之于人。更严重的是,瞒报者如果安然无事,就会有更多的人效而仿之。久而久之,个人财产申报就会成为一句空话,流于一种形式。而那些真正的贪官,则隐藏在浑水里,或许要等到哪天小偷来偷或网友人肉,才可能“万一”落水。

  在近日召开的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提出:“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制度。”“加强督促检查,研究推进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严格执行”,就是一丝不苟地执行,该申报的必须及时如实申报,不留任何漏洞。“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就是要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让更多的人知道每个官员的申报情况,并经得住法律和纪律的检验。我们相信,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终有一天,普通百姓也能清楚知道身边的官员拥有多少财产。


浙江日报 人文·前沿观点 00014 官员财产公开不能是笔糊涂账 2012-03-30 2386614 2 2012年03月30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