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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0版:政治纵深·视野

高楼下
的潜规则

  南昌驻江苏南京的办事处,10个人不到,竟然盖起23层的大楼,煞是壮观,引来众人围观。

  围观者不明白:在另外一个省的省会城市设办事处,还盖这么高的楼,他们想干什么?其中显然大有奥秘。要知道,作为政府机构的办公用楼,它获取土地的方式是低费用甚至是无偿的。

  其实,我国近年来加大对土地资源的管控力度,于是有些地方、部门就在土地项目审批过程中“移花接木”,拿各种幌子打“擦边球”,改变土地用途,甚至使土地资源沦为敛财工具。更令人寒心的是,这种现象,渐已成为一种潜规则。除办事处外,在很多城市,一些事业单位、学校也常常通过这种低价的方式获取土地,“明修栈道,暗度陈仓”,搞起丰富多彩的商业开发。相关的政府监管、审批部门,则往往睁一眼闭一眼,听之任之。

  土地是公共资源,在用于商业用途拍出各种“地王”的情况下,经公权力操作,却可以通过划拨的方式,在公共机构之间互相倒来倒去,这是慷人民之慨,谋自己之私,自然无法让民众信服。

  现实中,除了土地,还有更多的东西在变味。煤矿、稀有金属、水资源……越来越多的公共资源成为了跨省、跨部门之间权利寻租的牺牲品和中介物。

  如今,因为缺乏严格的监管,“裁判员”总是喜欢揣着明白装糊涂,更为遗憾的是,制度本身也缺乏科学合理的设计——拿批地来说,土地部门只管划拨土地,规划部门只查看位置、高度、采光,税务部门只管收税。互相推诿之后,无人愿意真正负责。

  到底该谁来管管这些日渐猖獗的潜规则?制度不立,弊病难除。应尽快完善相关法规政策,规范土地的监管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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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潜规则
2012-03-29 2383469 2 2012年03月29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