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百态
公款利息落己腰包
近日,现年49岁的陕西省宝鸡市眉县首善镇财政所原所长王某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被判以11年6个月有期徒刑。
王某挪用公款15万元,私设“小金库”,将财政所10万元公款借给他人使用,自己从中收取利息。还将公款打入所管辖区13个虚构的粮补存折上,再从中取回6万余元占为己有,并以跑项目争取资金为名虚开发票,套取公款1万余元。
人前清廉转身受贿
日前,湖南省株洲市中级法院对该省湘潭市原副市长朱少中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朱少中曾撰文大谈反腐经验,被人称为“清廉官员”,背后却与房地产开发商勾结,谋取利益。法院审理查明,朱少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变更土地规划、承揽工程、招商引资、职务升迁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相关人员的贿赂200余万元;滥用职权,擅自为建设项目减免报建费,造成国家损失871万余元。
虚增人数侵吞保险
夫妻俩利用职务之便10个月内虚增退休职工,套取养老保险金2280余万元,因贪污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和8年。
在辽宁省朝阳市社会保险局工作的蔡靖,利用自己和丈夫陈磊的工作权限,将原本未通过复核的退休职工的养老保险账户进行复核,并将其退休金工资卡号改成自己办理的工商银行卡号。自此,夫妻俩利用监管漏洞恣意套取养老保险金。有一次,他们一次性虚增50名退休人员信息,套取养老保险金18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