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机构运作,政府监管
香港强制性公积金(下称强积金)实行已超过11个年头,在管理上采取分散竞争式运营模式,至2011年底,该基金共赚取了444.83亿港元,年化回报率为2.5%。
在香港,除公务员退休计划外,包括强积金计划和职业退休计划及个人储蓄养老保险计划在内的养老金均由私人机构负责运营,政府负责监管。
概括来说,强积金基金的投资工具主要有股票、债券及短期有息货币市场工具。为了尽量降低投资风险,强积金计划投资管理人总是将强积金基金分散投资于不同的投资项目。而为了降低风险,香港还规定,强积金计划投资于同一发行机构的证券或同一投资项目的基金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值的10%。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