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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0版:美丽乡村·创时代

户户有资本 家家成股东 年年有分红

吴兴试验:房权换股权

  记者 秦军 报道组 徐坊

  一大早,吴兴区八里店镇南片永福村的村民沈元林带着儿子来到村委会,高高兴兴地办理了房屋签约入股手续。

  沈元林是八里店镇永福村东南角自然村的村民,今年家中老宅拆迁,按政策可以拿到总面积达400多平方米的三套安置房和两间堂屋。全家商量后达成共识:留一套125平方米的房子和一间50平方米的堂屋自住,其余的全部折成股权投入到南片新农村公司。

  “入股后的房屋,我们不用费半点心思,却能为我们带来好的收益呢。”老沈开心地告诉记者,根据现行的拆迁安置政策,现在村里平均每户家庭都分到两至三套房,“这么多房其实哪里住得了呢?我们一家六口人,除了老人外,其他都有稳定的工作。有了这笔收入后,我们的日子过得更滋润了呢。”同时,政府托底、3年建设期内不低于10%的股权收益率、满3年后可选择退股重新按原面积实施房屋分配也可选择“二次滚动”的实惠政策,更加坚定了这家人将“房权”换成“股权”的决心。

  据八里店南片新农村建设体制创新试验区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吴兴区八里店南片实施“以房权换股权”,就是通过市场化运作机制,将失地农民的富余住宅享有权以折价入股的方式,转化为一种新型的可以流通的生产资料,并根据市场规则进行自主经营和管理;失地农民成为股东,每年享受投资收益分红,稳定获取财产性收入。

  在操作上,被拆迁农民在一次分配时,本着完全自愿的原则,选择将富余房产转换为具有收益效应的新型生产资料的安置方式,按一定的价格将富余房产进行折价入股。新农村公司对失地农民以富余房产转换成的新型生产资料进行有效整合,通过市场化手段进行资本运作,积极参与临港平台和商务配套设施建设,确保资产保值增值,承诺在合作社建设期内股权分红最低收益率为10%。由于开发建设周期原因造成可分配红利低于该收益率时,由政府补贴差额部分。

  与此同时,入股农民进入股份合作社满三年后,股东可以继续持股三年(“二次滚动”),也可以选择退股重新按原面积实施房屋分配;“二次滚动”满三年后,股东可以按上年审计资产以货币形式继续长期持股,也可以退股重新按原面积实施房屋分配。

  在全省首个省级新农村建设体制创新试验区里,实行“以房权换股权”,将农民的富余住房变成“可持续”增长的财富。这个办法一出台,便在村民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受到了村民的热情欢迎。

  2月13日,村民沈根全与该村负责人、工作组组长一起,签订了试验区农房改造确认表,选择了股权式安置面积,将自己富余的住房折价入股,成为试验区内首个参与“以房权换股权”的村民。“现在自己的房子够我们一家住了,多出来的就算拿去租也没几个钱,还是入股好,有政府保障呢。”沈根泉也高兴地说道。

  “实施‘房权换股权’后,不仅帮助农民创新了增收渠道,建立了稳定的增收机制,同时政府安置压力也明显减轻了许多。”试验区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全区城乡统筹发展步伐进一步加快,实现“户户有资本、家家成股东、年年有分红”将不再是梦想。该办法自出台以来,八里店镇南片已有180多户农户成为合作社的新股东。

  在永福村村委会,前来咨询和办理签约入股手续的村民络绎不绝。办好了入股手续,沈元林和儿子两人便心满意足地离开了。“等到明年这个时候,我们就可以拿大红包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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