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处罚,太不给力
黄宏
今年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试报名期间,烟台考区有个考生,对同一职位恶意报名120多次,被相关部门查处。前段时间,安徽池州一名考生用同样的办法“刷人数”,受到禁考5年的处罚……
当然,这种现象被发现后,几乎每次都有处罚。然而,因为公务员考试是“千军万马挤独木桥”,通过几率本来就不高,一旦用“刷人数”的办法,吓退了其他竞争者,获得的利益倒是不小,为什么不干呢?于是,“刷人数”屡禁不止,甚至变本加厉。
更何况,有媒体披露,“刷人数”不见得要本人“出马”,可以找个“枪手”来刷。人家本来就不打算考公务员,即使被查到了,取消报名资格,禁考5年,对“枪手”而言,根本毫无损失。这种处罚,连“挠痒痒”都算不上。
力度不够的处罚,无异于变相鼓励。这种怪象,要解决,其实也不难,那就是让耍小动作的成本,远远超过可能获得的利益,一旦发现搞小动作,就要严厉查处,使其“偷鸡不着蚀把米”,自然就没人愿去干。
由此可见,对“刷人数”,与其推行这种毫无力度的处罚,让考生抱怨不止,违规者偷着乐,还不如加大力度,切实承担起管理职能,让遵纪守法者不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