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 数字报纸


00002版:要闻

我省纪念消费者权益日

  本报杭州3月15日讯 (记者 颜伟杰 通讯员 沈雁) 今天上午,省工商局、省消保委召开以“保障消费安全、服务民生需求”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省领导冯明、王建满、黄旭明等出席。

  去年,全省工商、消保系统累计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23866批次,接访消费者各类举报、申诉、咨询电话48万个,受理申诉9.1万余件,申诉调解成功率9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000余万元。

  会议认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消费者维权的重要载体,消费维权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政府责无旁贷。要充分发挥经营者、消费者、管理者、全社会的作用,加强消费领域的准入、监管、救助、惩处体系建设,进一步构建“月月都有维权日、处处都有维权网、村村都有放心店、人人都做监督员”的消费维权新格局,实现消费维权的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和社会化。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2 我省纪念消费者权益日 2012-03-16 2370946 2 2012年03月16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