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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版:人文·前沿观点

读者来论

  红会引进审计

  不如引民监督

  近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审计服务招标公告,正式启动审计服务会计师事务所招标。据悉,这是中国红十字会总会首次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审计服务,旨在进一步推动中国红总会财务收支工作的公开和透明。

  公众相信红会公开招标审计,主要是为了表达“诚意”,也相信引进精英审计团队不是难事,但这并不代表红会今后就能红得无瑕。毕竟审计单位是红会聘用者,在“拿人手短,吃人嘴软”语境下,审计精英也不排除会被拖下水的可能。

  红会不红,病根不在有没有招聘审计精英,而在制度化公开、制度监管、民众监督和问责跟进等等的缺失。不管是红会网上公布数字出错,还是郭美美事件后暴露出的一篮子问题,红会都采取了“包包叠叠”,并没有一查到底,也没有相关负责人被公开问责。如果不将红会反腐、制度公开、监督管理、法律惩处进行到底,红会整改也好,审计也罢,有多少诚意能取信于民呢?红会既然取之于民,民众当然有权监督,而这将会比红会引进精英审计的监督力度更锋利、更具公信力。

  (安徽 郑家侠)

  以制度保障

  居住证的“含金量”

  据报道,日前,在全国政协“统筹城乡社会发展,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提案办理协商会上,公安部副部长黄明介绍,《居住证管理办法》已经形成草案,正在征求意见,今年将报国务院审定。

  目前,各地居住证制度都是各自为政,在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之际,有必要对附着在居住证上的公共服务予以明确,例如流动人口就业、技能培训、子女就学等核心待遇必须写入条文,以确保流动人口最基本也是最关键的权利。对于流动人口来说,憧憬的不仅仅是居住于斯,而是真正融入这座城市,享受到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待遇,因此,居住证的另一重价值,还应在于成为落户城市的通道。

  从“暂住证”到“居住证”,不应只是一场文字游戏,而要真正体现政府部门从管理到服务的理念革新,承载起流动人口从义务到权利的待遇转变,给予持证人享受社会公共资源、公平就业机会、社会保障体系等同等市民待遇的权利,这才是居住证应有的“含金量”,而这一切无疑都需要规范而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河南 张枫逸)

  见义勇为“零成本”

  亟需法律护航

  报载,“国家应统一立法鼓励见义勇为,让市民在面对老人跌倒等需要见义勇为的事件时,少一份顾虑,多一份安心,让好心人可以‘零成本’行善!”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电信湖南公司总经理廖仁斌向大会提出了建议。

  事实上,见义勇为者怕被诬陷、被讹诈,在别人发生危难时,或许还要想一想,万一被诬陷能不能“自证清白”,那么可能等待帮助的人已经遇难。因此,很需要在此方面对见义勇为者提供法律保障,化解见义勇为的法律风险,真正用法律的正义与刚性来促进社会道德建设,为见义勇为“护航”。

  此外,倘若见义勇为者因此致残甚至失去生活能力时,仅靠一点奖金恐怕无济于事。对他们而言,更需要的是完善相关社会保障机制。见义勇为行为是公民的一种道义选择,并非一种图谋利益的投机选择,给予见义勇为者充分的法律保障和社会体制保障,将会让道义选择延伸到社会责任的自觉层面,这也是弘扬浩然正气的时代需要。

  (湖北 柳玫昆)

  合作建房的最大问题

  是利益取舍

  在日前召开的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叶青建议,尽快修改《城镇住宅合作社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合作建房基金,解决城市“夹心层”的住房问题。

  个人合作建房,房价会直接降40%,损失最大的是开发商,其次是政府税收、GDP贡献值等。而房价之所以高,也是人为加大了中间成本:政府征收了一大笔土地出让金,开发商在兼具市场法则与建设用地和开发权垄断下赚取了一笔暴利。

  开发商对社会和经济当然是有贡献的,但事实上,开发商不过是一个资源整合的角色——工程是建筑商完成的,资金主要来自社会。因此,居者只能向开发商买房,这种机制存在不合理性,有很多国家允许和鼓励合作建房:1844年英国人首创了住房合作社机制;德国政府对合作社建房给予政策帮助,合作建房占住宅总数的30.9%。其实,合作建房的主要问题是利益取舍——当广大民生利益与房产商等群体的既得利益放在一起时,答案已经很明了,但取舍之间确实还存在制度、决心等难题需要解决。

  (内蒙古 马涤明)


浙江日报 人文·前沿观点 00014 读者来论 2012-03-16 2369433 2 2012年03月16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