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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9版:政治纵深·法治

安全事件频发,消费无所适从——

怪事,花钱竟买灾

  核心提示:

  从“消费与发展”,到“消费与服务”,到“消费与民生”,再到今年的“消费与安全”,2009年以来,我国经济仍在不断增长,而3·15的主题要求似乎一年比一年低。这也揭示了一个十分无奈的事实:安全,本该是消费者最基本的权益,如今却成了最奢侈的要求。这,是谁的悲哀?谁的责任?又该如何改变?

  又是一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一个属于消费者的节日。

  节日的含义,本该是祥和、快乐的。但3·15,似乎注定与这些美丽的词语无关,拥有的只是越来越多的无奈和痛心。人们首先想到的是,又会有什么惊人的黑幕被曝光?

  昨天吃下去的食品,今天就有可能上报:含某有毒元素;今天买来的商品,明天有可能被逼下架:发现致命缺陷。

  这些年,我国消费安全事件频繁发生,令人不禁责问:

  厂家的责任在哪?商家的良心在哪?相关的监督在哪?

  消费者的这种悲哀,不能再延续!

畸形的怪象——

自燃事故与加价热销

  提起国内这些年热销的车型,有款德系车可谓风光无限。

  漂亮的外观、较好的性能、五星的碰撞测试成绩……

  在杭州某事业单位工作的宋先生,对这款车也相当钟情。但经过数周的犹豫,他还是决定不买,“令我感到最不安的是,这款车曾发生数起自燃事故,至今我没有看到厂方的说法”。

  宋先生所说的自燃事件,最近一起发生在去年12月8日的福建省泉州市,这款车与一辆丰田RAV4车迎面对撞。随后,这款车不幸起火,车上四人3死一重伤;RAV4车上3名乘员,有一人因未系安全带被甩出车外当场死亡,另外两人受伤。

  “这起事故,使我想起2010年7月发生在甘肃敦煌的那场车祸:有人开这款车与一辆货车发生碰撞后起火,车上4人死亡,其中两人是这款车生产厂家的高层主管。更离奇的是,我还查到网上披露的一起事故:2010年12月28日,在河北霸州市内发生一起车祸,一辆白色的该款车与一辆电动三轮发生碰撞,车子在碰撞之后起火燃烧,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

  “从撞大卡车,到撞三轮车,再到撞丰田RAV4,这款车3次撞击的对象各不相同,结果却一样:起火。”宋先生说,网友对这款车的自燃原因有很多分析,但作为首次购车的普通消费者,他无法那么专业,“我只是想不通,厂方对这些自燃事故,似乎没什么反应,而4S店的销售人员更是变本加厉,不仅轻描淡写地把自燃事故归因为‘罕见的偶然事件’,买车还要在厂方指导价上加价2万多元”。

  那么,这款车为何还这么热销?一位专业人士告诉记者,这与消费者对德系车的盲目崇拜和迷信有关。同时,这款车属运动型多用途汽车,国内同类型的多为日系车,同样让人不大放心。“但不管如何受宠,厂家、商家都应认清经济利益与消费者生命安全的轻重关系,对安全问题引起足够重视,及时有效地解决。否则,迟早都会在市场上失宠。”

不安的现状——

问题频发与全面失守

  汽车消费的安全问题,早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

  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2011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显示,去年汽车投诉量高达16805件,比前年增长19.2%,是投诉量同比上升幅度最大的商品。汽车投诉中,涉及制动系统失灵、发动机性能故障等行车安全问题的占54.7%。

  我省也不例外。据省消保委统计,全省汽车投诉量从2003年起保持快速增长,年平均增长13%,居各类主要消费品前列。

  与汽车消费相比,食品消费与人们的关系更密切,问题也更多发。尤其近几年,更可谓多灾多难,很多知名企业也深陷其中。

  去年就是如此:双汇瘦肉精事件、河南南阳毒韭菜事件、甘肃平凉牛奶亚硝酸盐中毒事件、上海染色馒头事件、安徽牛肉膏使猪肉变牛肉事件、青岛福尔马林浸泡小银鱼事件、湖北“毒生姜”事件、辽宁沈阳毒豆芽事件、重庆“毒花椒”事件、江苏爆炸西瓜事件、北京黑心烤鸭事件、广东含高浓度亚硝酸盐的毒燕窝事件,还有地沟油事件……统计显示,去年全国消协受理的39000多件食品投诉中,2/3与质量安全有关。

  网友“谁还敢吃”很有感触地说:“我们所买的食品还有安全的吗?对于食品的要求,我已不再先问有多少营养价值,而是先看安不安全。”

  这也难怪还有消费者调侃:我们从大米里,认识了石蜡;从火腿里,认识了敌敌畏;从咸鸭蛋、辣椒酱里,认识了苏丹红;从火锅里,认识了福尔马林;从银耳、蜜枣里,认识了硫磺;从木耳里,认识了硫酸铜;从“三鹿”里,认识了三聚氰胺……

  更可怕的是,如今的消费安全,是全面失守:购买的东西不安全,享受的服务同样让人不放心。

  我国现已成为居美国、巴西之后的全球第三整容大国。而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中国整容整形业兴起近10年,平均每年因美容整形毁容毁形的投诉近两万起,10年来有近20万张脸被毁。

  住房、医药、车辆、家电、家居、旅游、金融、保险、公共服务……宁波市鄞州区消保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今消费者投诉的涉及面越来越广,与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的投诉比重也越来越大。去年,鄞州区共受理各类消费投诉案件637件,其中相当一部分涉及消费安全。

放心的渠道——

强力打击与全民守卫

  买来干玉米皮研磨成粉,添加化工染料“王金黄”调色,制成假辣椒粉……

  去年5月,在义乌市经营大蒜、生姜、辣椒等副食品批发生意的河南人梁红军,用这种做法制成50公斤假辣椒粉。结果,被执法机构查获。

  “王金黄”系有毒、有害的非食品物质,食用可致癌。为此,梁红军于日前被义乌市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去年,我省共有148人因涉及食品安全问题被追究刑责。

  “企业、商家社会责任的严重缺失,是产生消费安全问题的重要原因。对于这些不良的企业、商家,必须长期坚持从严打击,实行‘零容忍’,这样才能形成足够的震慑力,使他们自觉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保证产品的品质与安全。”网友“枯树与昏鸦”直言,安全是消费行为的底线。老百姓不能成为消费实验室里的“小白鼠”,用身体“试毒”。出问题了,有关部门才来专项检查,但“一阵风式”的检查后,市场又恢复如初。“德国有家大型糕点制作连锁企业,被发现面粉中有蛆,车间里有老鼠屎。不久,企业就宣告破产。如果我们有这样高昂的违法成本,看哪个企业敢不诚信?不负责任?”

  中国消协有关负责人指出,安全权是消费者享有的首要的最基本的权利,是消费者享有其他权利的前提。而“消费与安全”成为今年3·15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则既折射出当下消费环境的恶化,更说明集全社会之力营造安全消费环境的刻不容缓。

  “消费安全与民生幸福息息相关,是当前全社会最为关注的民生问题之一。”网评员史力指出,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必须强化生产经营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身份。其中最重要的是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监管管理体制,防微杜渐,查遗补缺,不留灰色地带和真空地带,以缜密的制度安排使恶行无法生存。

  “对监督者的监督与问责机制,也要真正‘动起来’。近年来消费安全上出现的问题,绝大部分并不是违法者有多高明多隐蔽。恰恰相反,大多数坑害消费者的行为毫无技术含量可言,而且不少是公开的秘密,偏偏监管部门惯性地‘后知后觉’,懒政不作为,甚至权力寻租。”史力认为,与企业相比,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要让消费者敢于、善于和愿意维权,最重要的是有关行政部门真正履职,强化消费维权力度,对消费者的投诉第一时间做出反应,成为消费者的强有力靠山。

  还有专家指出,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还需要强化消费教育和引导,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与能力。消费者的需求偏好对生产经营者有引导作用,消费者理性行使自己的选择权,将有助于推动行业规范发展。对那些忽视产品质量、不讲市场道德的企业、商家,就要以“用脚投票”的实际行动惩罚企业。自身权益受侵犯时,更不能委曲求全,要依法维权,让不法商贩得到应有惩处。


浙江日报 政治纵深·法治 00019 怪事,花钱竟买灾 2012-03-15 浙江日报2012-03-1500012;浙江日报2012-03-1500014;浙江日报2012-03-1500015;浙江日报2012-03-1500018;浙江日报2012-03-1500013 2 2012年03月15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