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
网购有“三乱”
记者 陈文文
本报杭州3月13日讯
乱象一:责任模糊
案例:温州市某市民在网上购买了一台冰箱,价值5000元。买家签收后发现冰箱有掉漆,但网上卖家一口咬定是买家的责任,不予赔付。快递公司也因买家已“签字画押”,声称和自己无关。
单策(杭州市工商局消保处处长):责任难界定,这是我们在处理该类案件中碰到最头疼的问题。由于缺失第三方鉴定,就容易被“踢皮球”。以这台冰箱为例,有可能是卖家的问题,也有可能是快递公司的问题,也不排除买家自身。
建议:网购尽量选低价产品,选择知名快递公司,建议快递公司设置“二次签字”,即送货到人签一次字,确保产品无误后再签一次。
乱象二:法律缺失
案例:杭州市某市民网购了一部3000元的手机,当时由保安签收。但打开包裹发现,手机不翼而飞。物品没有保价,按照现行法律,该物品邮费是30元,按照3倍赔付,最多也只能赔90元。
胡永海(杭州市工商局消保处12315中心):近年来网购市场迅速崛起,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没来得及“跟上趟”。货品保价算是“打了个补丁”,但是在处理案件过程中,总觉得心有余而“法”不足。目前来看,还得依靠行业自律。同样的问题发生在美国,快递公司认为消费者不会欺诈,愿意赔付。而在国内,由于诚信缺失,双方要打官司也说不定。
动向:针对近年来网购市场的快速发展,省市工商局均设立了网络监管办公室,推出“信用宝”植入网上信用模式,为11多万家网络经营主体标注实名亮照。嘉兴设立消费保证金,建立先行预赔制度,净化网络购物市场秩序。
乱象三:权责不明
案例:余杭一买家网购一台洗衣机,而后发现洗衣机是2009年的机身,2011年的电脑主板。这说明洗衣机可能是中间“回炉”过的二手货。买家坚持要退一赔一,卖家不同意。在工商部门的介入下,卖家全额返还了2350元的货款,洗衣机无偿供买家使用,不再退回。
侯乃坚(杭州市工商局信息办主任):该类纠纷,我们希望网络平台能负到一定责任。通常买家是在网络平台上协调不成后,求助于消保委的。据我们了解,很大一部分纠纷都不在先行赔付范围内。
动向:今年,杭州要重点整治网购市场,要向网购平台施压,让网购平台树立第一责任方的意识。杭州市工商局向上级部门争取,希望杭州能率先推行一些管理条例。包括快递业,也要与主管部门沟通,在行业准入、网点分布方面加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