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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2012两会·新观察

完善小额速裁制度

  践行司法为民,增进司法和谐。最高法报告指出,着眼于方便群众诉讼,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完善小额速裁制度。

  2011年5月5日,在安徽合肥庐阳区法院,仅用7分钟,原告郑某与被告房地产公司就拿到了民事调解书。当事人直呼“想不到”,“以前最害怕打官司,动辄一两个月,消耗时间和体力,没想到今天这么快就审结了。”

  方便群众诉讼,解决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诉讼程序优化显得尤为迫切。为了让简单的官司不再“跑马拉松”,2011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部分基层人民法院开展小额速裁试点工作。

  目前,我国民事诉讼案件中,案情简单的小额诉讼占有较大比重。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诉讼法教研室副主任汤维建说:“小额案件冲突一般并不尖锐,事实通常比较清楚,所涉法律关系相对简单,当事人希望低成本迅速解决纠纷。如果处理纠纷的程序过于复杂,处理不当,纠纷还可能激化。”

  “科学的诉讼制度,让当事人花费最小的成本。同时,法院有限的审判资源也得到了合理配置。”浙江高院立案一庭副庭长张军斌认为,在诉讼量不断增长和司法资源相对紧缺的大前提下,小额诉讼是现实而必然的选择。


浙江日报 2012两会·新观察 00003 完善小额速裁制度 2012-03-12 2364857 2 2012年03月12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