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阳光下的保障房
今年我省保障房计划开工14.5万套
本报记者 俞亦赟
浙江的保障房建设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基本形成了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和城市旧住宅区(危旧房)改造为主要内容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力解群众住房难。
2011年,浙江计划开工的18.5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已于当年9月底全部开工,提前两个月实现开工总量完成全省预定目标。到12月底,全省新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21.67万套(其中,新增廉租住房货币补贴7753户),完成国家下达任务的117.2%。
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相关负责人介绍,2012年保障房建设“阳光”将是关键词。本月初,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关于深入开展全省城镇住房保障阳光工程建设的暂行意见》,全面推行阳光建设、阳光分配、阳光管理,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确保质量安全、确保分配公平。
要在老百姓监督下建设
今后,浙江省保障房的建设、分配、管理等环节都要在老百姓监督下进行,要透明得和“玻璃”一样。建多少保障房?具体怎么建?各市县要在政府网站公布本地区城镇住房保障规划、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开工项目信息和竣工项目信息。城镇住房保障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应在市县人民政府批复或最终确定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开工项目信息和竣工项目信息,应分别在项目开工和竣工验收后20个工作日内按项目逐个公开;历年开工在建项目信息应在今年3月底前全部按项目逐个公开。去年7月底前,全省所有市县按要求建立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开年度建设计划、开工、竣工项目等信息,信息公开率达100%。去年10月份举办的全省第十八届房地产博览会专门开辟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展区,首次系统介绍全省特别是杭州市城镇住房保障工作成效、“十二五”规划设想和相关政策,数千名群众参观咨询。
质量是硬杠杠
质量是保障房的硬杠杠,事关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确保质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先后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意见》、《关于鼓励保障性安居工程积极开展创优夺杯活动的通知》、《关于新竣工工程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的通知》,2011年组织开展了两次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赢得广泛好评。在制度保障的同时,浙江还创新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探索实行群众质量安全监督和工程质量责任终身追究,推行“阳光验收”,邀请住户代表、行风监督员以及无利益关系专家参与保障房项目竣工验收。绍兴市率先实行民生工程住户代表质量监督制度和住宅工程质量回访制度。衢州市专门成立保障性住房监督服务工作组。丽水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实行“一对一”指导服务,指导参建企业优化落实创优措施,确保建成一批精品工程。
另外,为方便租赁者居住,公共租赁住房要实行全装修。为此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还组织制定了《浙江省公共租赁住房装修基本要求》,并在浙江日报、浙江在线等媒体发布问卷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看到这份问卷后,杭州市民武艳丽激动得语速有点快:“最好把公租房的卫生间重点装修一下,阳台上能安装升降式晾衣杆……”今年29岁的她,从杭州广播电视大学毕业后在朝晖街道黎园社区做社工,还没有经济能力买房,了解到公租房为入住者考虑得这么细致,她颇为感动。
分配是关键
如何公平、合理地分配保障房,广受老百姓关注,也考验着政府行政水平。为杜绝“开宝马住经适房”等保障房分配乱象,各市县要公开保障房的申请条件、程序、房源、过程及分配结果。今后,老百姓可以从政府网站、当地主要媒体及住房保障申请受理机关了解申请保障房的具体条件,配租配售方案、分配结果等信息。
同时,在保障性住房选房过程中,浙江全面推行电脑摇号、电视直播,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察机关、公证机构和新闻媒体进行现场监督,并全过程录像。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各市县要在政府网站、当地主要媒体及住房保障申请受理机关进行配租配售结果公示,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凡是有投诉举报的,要在受理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取证,并公布处理结果。
为把保障房安居工程这一实事办好,政府部门将创造条件让社会公众参与到保障房项目选址、设计、施工监督、分配、管理等全过程中。
今年保障房 计划开工14.5万套
今年1月9日,浙江省城乡住房协调委员会召开会议,确定2012年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14.5万套(其中新增廉租住房货币补贴3700户,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5.3万套);确保基本建成7万套(其中竣工6万套),力争在今年10月底前基本实现年度计划开工建设项目全面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