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1年全省
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2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2012年1月15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省财政厅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2011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2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财政经济委员会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11年,我省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坚决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措施,认真执行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以增收节支、优化收支结构、深化财政改革为重点,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协调发展。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预计全省和省级财政收支平衡。同时,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部分地方财政收支平衡难度较大;支出预算执行进度不够均衡;财政支出绩效有待提高等。对此,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12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符合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确保重点,注重绩效、勤俭节约的原则,预算草案和报告是可行的。建议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12年省级预算草案,同意《关于2011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2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此外,本次会议还对省人民政府提交的69个省级部门预算草案进行了审查,并对省商务厅、省文化厅部门预算草案进行了重点审查。
三、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既有很多有利条件,也面临不少困难和矛盾,特别是减收增支的因素比较多,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加大。为此,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优化收支结构,确保财政收支平衡。积极培育财源,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加强基金征缴管理,保障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合理安排支出,确保农业、教育、科技法定支出增长,加大对文化、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领域的投入,认真落实各类惠民安民实事。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支持欠发达地区发展,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等行政支出,建设节约型机关。
(二)完善财税政策,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整合优化财税政策措施,支持“三大国家战略”实施。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的职能作用,努力扩大内需,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现代农业,加强文化产业建设,引导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用足用好国家结构性减税等财税扶持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推动节能减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三)强化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均衡性。加大清理整合专项资金的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及绩效审计工作机制,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力度。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监管,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及风险预警,规范地方政府融资行为,积极防范财政风险。
(四)推进财政改革,健全公共财政体系。深化转移支付、预算绩效、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以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等为主要内容的预算体系。细化预算编制,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准确性。继续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扩大预算公开范围,深化预算公开内容,努力提高政府理财科学化、民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