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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版:人文·理论视野

闯天下 强浙江

  浙江提出“留住本部、走出加工环节,留住研发、走出营销环节,留住高新产业、走出过剩产业”的原则,是一个很好的政策导向。浙江境外投资发展要做到三个结合: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坚持输出过剩产能与跨国经营布局相结合;坚持市场拓展与资源开发相结合。

  “十二五”时期浙江面临人均GDP7000美元向10000美元大关迈进的关键阶段,民营企业境外投资愿望强烈,能力大大提升,境外投资进入持续快速增长阶段。通过境外投资走出去闯天下,是强浙江的一个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如何发挥境外投资对全省经济结构调整的促进作用,处理好“走出去”与“留下来”的关系,鼓励企业境外发展的同时更好地回馈浙江,是当前浙江境外投资必须回答的问题。

  浙江境外投资全国第一

  目前有150多万浙商走出国门,在世界各地创业发展,尤其是近年来,许多浙商抓住有利时机,“走出去”建设境外营销网络,发展境外工业园,开展海外并购和直接投资,实施境外资源开发、技术研发,在全球范围内配置生产要素,使得浙江国际化程度日益提高,国际竞争力日益增强。浙江经济长期持续快速发展,浙江发展模式之所以能够享有如此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相当程度上是由于我们有一大批浙商海外创业发展,形成了浙商的“海外军团”,在海外又再造了一个“浙江经济”。截至2011年9月底,全省经审批和核准境外企业和机构共计4973家,累计投资总额115.9亿美元,累积中方投资102.27亿美元。累计覆盖138个国家和地区,我省境外投资数量和投资规模均居全国各省市区第一。

  浙商为什么要“走出去”

  发挥浙江经济比较优势。生产要素一般包括劳动力、土地、资本和企业家。浙江的生产要素,优势在于有比较充沛的企业家(创业者)资源,有较为充沛的民间资金;劣势在于,劳动力方面有所不足,历来是劳动力的输入大省,土地和各种矿产资源和原材料要素较为短缺。浙江的优势生产要素企业家和资本,相对于劣势生产要素劳动力和土地,移动方便,成本较低。要整合各种生产要素形成生产能力,当然可以在浙江通过输入省外劳动力和进口国内国外的资源原材料来解决,但其经济性较差。浙商“走出去”有利于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在更高的层次上参与国际竞争,在更宽广的舞台上展示自己。

  转移过剩产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如果说前30年我国的对外开放主要是为过剩劳动力寻找海外释放空间和解决国内资本不足问题,下一个30年则是为过剩产能和资本寻找海外释放空间和解决国内资源不足问题。近年来包括我省在内的全国许多省市着力抓好招商引资,承接发达国家的制造业转移取得长足进展,制造能力大幅提升,产能过剩,有必要发挥相关行业优势,转移我省具有相对优势的过剩生产能力,鼓励企业以成熟技术和成套设备到有条件的国家和地区,特别是周边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开展境外加工贸易、投资建设生产基地和营销网络,促进产业的转型升级。

  实现原产地多元化突破国际贸易壁垒。我省2010年外贸出口1804亿美元,贸易顺差达到1074亿美元。在国际贸易保护主义趋升的背景下,贸易不平衡不可避免带来了中国与主要贸易伙伴的贸易摩擦,而且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推进境外投资可以从三个方面缓解贸易摩擦:一是通过开展境外投资,深度开发国际市场,实现本地产能的跨国释放,实现“浙江产品”的原产地多元化,有效突破国际贸易壁垒;二是增加对外投资,缩小资本项目顺差乃至通过资本项目的逆差一定程度上抵消贸易项目的顺差,这也是德国、日本等国家的成功经验;三是通过我省产业链的部分外移,帮助东道国建立产业体系,增强我省与东道国的亲和力。

  以投资换环境换资源破解发展难题。资源和环境约束增强是中国的基本国情之一,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不会改变。工业化发展所需的各种主要自然资源,中国人均拥有量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而浙江又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中国人口密度大于世界平均水平,而浙江10万平方公里土地承载近5000万本地人口,人口密度是全国的3.7倍,还不包括800万的外来人口。目前浙江正处于工业化进程的中后期和消费结构升级加快的历史阶段,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形势十分严峻,处理好资源和环境问题是长期的战略任务。为摆脱资源环境困境,在国内进行结构调整转变提高经济增长质量的同时,积极地走出去进行跨国经营,跳出浙江发展浙江,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是我省发展的必由之路。

  境外投资与省内产业发展

  所谓“产业空洞化”,是指以制造业为中心的物质生产和资本,大量地迅速地从一国(或地区)转移到其他国家(或地区),使物质生产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明显下降,造成国内(或地区内)物质生产与非物质生产之间的比例关系严重失衡。其实质是制造业资本的存量发生变化,而增量无法填补存量变化留下的产业空间。可以说,产业空洞化=过快的产业转移+长期的产业衰退。

  今年以来,浙江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受多重因素挤压,生产经营面临困难,少数中小企业关停和个别企业主出走,部分制造业资本转向股市和房市,部分地区(尤其是温州地区)已出现因资金转移及制造业转投资形成的制造业产值下降趋势。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浙江境外投资高速增长,制造业企业向外转移现象增多,人们不禁担忧,我省是否已面临产业空洞化威胁?

  历史经验表明,在产业转移过程中,处理得好,会有助于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处理不好则会出现“产业空洞化”现象。大家知道,风靡全球的iPhone,美国设计,中国生产,全球发售。iPhone手机的批发价是179美元,美国获得了大部分收益,中国仅获得6.5美元的加工费,占全部收益的3.6%。美国把iPhone的加工制造环节转移到中国,并不代表美国丧失了相应的加工制造能力,而是要腾出要素资源从事附加值更高的领域,美国的国家竞争力不仅不会因此下降,反而是更高更强了。所以,是否有产业空洞化的现象,不仅要看国内或地区内制造业在国民生产中的比率是否下降,更要看制造业的生产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是否相对于其他国家下降。

  从浙江的实践来看,浙江总体上仍处于境外投资快速发展阶段,总体上讲目前尚没有产业空洞化的问题,但需要对可能出现的问题保持警惕。特别是在温台等地,近年来产业向中西部地区以及国外转移趋势明显,而新的产业培育尚需一个过程,加之民间资本有不少从实体经济退出,导致出现一些社会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加以政策引导。

  实现闯天下与强浙江的

  有机统一

  要处理好“走出去”与“留下来”的关系。

  企业面对竞争压力,降低成本的出路有二:一是通过技术和管理创新,提高企业的劳动生产率,以劳动生产率提高带来的成本降低来补偿货币升值、劳动力和原材料价格上升引起的成本压力,这就是产业转型升级;二是企业将产业转移到低成本地区,在海外(省外)设厂或并购企业,这就是产业转移。这两种方式都是可行的和合理的。但相比产业转移,产业转型、升级与创新困难得多,企业在“转移与转型”二者间选择时,可能会“先转移,后转型”,甚至“只转移,不转型”。这就需要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发挥作用,处理好走出去与留下来的关系,在鼓励企业走出去利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同时,通过相关政策促其转型。

  近年来浙江提出“留住本部、走出加工环节,留住研发、走出营销环节,留住高新产业、走出过剩产业”的“三留三走”原则,就是一个很好的政策导向。“三留三走”的实质是实施产业转移的同时推动国内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使得国内产业高级化,使得社会总产出和国民福利持续增长,扩大对外投资的创造效应;减少对外投资的替代效应,防止产业过快向外转移引起的国内生产能力和生产水平的下降,防止国内生产要素的闲置和错配。

  “十二五”时期浙江境外投资发展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加大境外投资力度,着力推动以利用外资为主逐步向利用外资与境外投资并重转变,形成“引进来”和“走出去”互为促进、协调联动的对外开放局面。二是坚持输出过剩产能与跨国经营布局相结合。传统优势产业向境外转移的规模进一步扩大,培育发展一批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本土跨国公司,实现浙江企业的跨国经营和全球化布局,大幅提高国际竞争能力。三是坚持市场拓展与资源开发相结合。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充分利用两种资源,积极转变开放型经济发展思路,一手抓市场,一手抓资源。

  借鉴国际经验防范产业空洞化的政策取向。

  国际上防范和治理产业空洞化的方法主要有三种:一是通过产业转型、再生或创新,治理产业空洞化;二是建构基于价值链的分工模式或全球运筹商业模式,化解空洞化风险;三是改善和提升本地投资环境,引导企业回流投资。

  对外投资的产业海外转移效应表现为:一是对外投资的创造效应,二是对外投资的替代效应。创造效应是指跨国公司对外投资后,拉动其垂直型分工的国内上游或下游的产业的发展和产品的出口,增加贸易额和就业机会。替代效应是面向出口的企业对外投资后,会与国内同行业形成竞争,减少国内同行业产品的出口和就业机会。一国或地区的产业结构变迁的过程是产业向外转移的创造效应和替代效应综合作用的结果。如果创造效应大于替代效应,则意味着产业升级和市场扩大,反之,将导致国内产业趋于空洞化。

  这几年浙江成功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保持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2011年以来,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舟山群岛新区和义乌国际贸易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等三大国家战略又相继获批,浙江的发展迎来了新的历史性机遇,为浙商转型升级提供明确导向,为浙商破解发展瓶颈提供有利条件,为“浙江经济”和“浙江人经济”融合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鼓励境外投资企业回馈浙江。

  改革开放以来,浙江投资环境日臻完善,已经得到世界各国投资者的广泛认可。许多浙商在“走出去”发展已经成就一番事业的情况下,希望能够回到家乡投资,回报浙江发展。浙江应积极为他们创造有利条件,鼓励、吸引和支持在外浙商的回归,做到“走出浙江”与“发展浙江”的有机统一。

  吸引浙商回归,要为他们营造良好外部环境,让省外海外浙商享受到与引进国内和海外的其他投资相同的待遇,在项目审批、土地使用、税费征收、融资贷款、人才集聚等方面要提供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设立浙商回归投资园区。进一步提高政府服务水平,简化有关行政审批手续,对浙商重大项目和高新技术项目实行全程服务,促进引进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进一步搭建浙商创业创新咨询信息平台,为海内外浙商提供政策法规、投资信息、创业项目、创新培训等系列指导服务。进一步解决浙商回乡发展遇到的子女教育、社会保障和口岸通关等方面的不便,加强对回乡浙商的权益保障。

  【作者单位:浙江省国际经济贸易研究中心】


浙江日报 人文·理论视野 00014 闯天下 强浙江 2012-01-09 浙江日报2012-01-0900012;浙江日报2012-01-0900011 2 2012年01月09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