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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版:人文·社会万象

提供赌博场所被诉

  本报讯 (通讯员 关巧巧 记者 翁浩浩) 安徽人李某和郜某为他人管理赌博机,提供赌博场所及用具,非法获利4万余元。余杭人冯某夫妇为李某等人提供场所,获房租近1万元。1月5日,李某、郜某和冯某夫妇因涉嫌赌博罪被余杭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2010年7月,家住余杭区良渚镇的冯某以每月1000元的租金,将两家店面租给安徽人周某,用于开设赌博机店。随后,李某经老乡介绍,替周某管理赌博机房。2011年5月7日,李某叫来老乡郜某帮忙管理游戏机房。


浙江日报 人文·社会万象 00014 提供赌博场所被诉 2012-01-06 2288240 2 2012年01月06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