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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版:人文·社会万象

置办年货却进班房

  本报讯 (通讯员 谢春华 张小丽 记者 吕玥) 两妯娌相约置办年货,结果见财起意,偷得现金10万元。镇海法院近日审结这起案件,两人为一时糊涂付出了沉重代价。

  2011年春节前,柳某和其大嫂庄某相约出门置办年货。当天下午,两人在镇海某服装店买衣服,发现老板娘将一个装有10万元现金的塑料袋放在柜子内,柜门没有上锁。趁人不注意,柳、庄两人合伙将钱袋偷走。

  经法院审理,被告人柳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两万元;被告人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3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


浙江日报 人文·社会万象 00014 置办年货却进班房 2012-01-06 2288149 2 2012年01月06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