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
77万户家庭
享保障房
我省从2007年开始每年都将住房保障作为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来抓。到2010年底,全省已累计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7433.3万平方米、88.3万套,已解决77万户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城镇住房保障受益家庭覆盖面达13.8%。如加上146万户购买房改房的家庭,覆盖面则达40%。
全省已全面实现低保标准两倍以下城市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应保尽保”、基本满足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下城市住房困难家庭购租经济适用住房的需要。宁波、湖州、绍兴等一些城市已将廉租住房“应保尽保”标准提高到了低保标准2.5倍至3倍以下,杭州市已基本实现经济适用住房“房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