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探索财政预算绩效管理
既要用对钱 还要用好钱
记者 刘刚 通讯员 廖康 詹飙
本报讯 这些天,绍兴市绩效管理处是绍兴市财政局最忙碌的处室之一,他们要在年底前对全市85个部门、6个县市区、4个经济开发区的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情况进行绩效考评,打分结果不仅直接影响相关部门明年的财政支出安排,还关系着这些部门的“政绩”。
2006年起,我省就在全国率先探索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今年7月,省政府建立绩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截至去年年底,全省共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项目9728个,涉及财政资金1071亿元,各地共出台绩效相关制度301项,所有市县财政局都已建立绩效管理专门机构。
绩效管理,管出绩效。今年,我省在省级部门开展了16个项目的绩效目标管理试点,并将绩效管理与2012年度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同步进行,要求省级部门所有项目支出都要编报细化量化的绩效目标。我省许多地方将绩效管理作为部门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义乌对34家单位的40个项目开展目标评审,评审后5项未通过,所有项目共核减预算资金7413万元,核减率达48.5%。
有了绩效“这根弦”,一些部门预算编制的旧观念也随之改变。绍兴市在2009年就实现了100万元以上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全覆盖”,此前,部门编制预算时,总觉得拿的财政资金多多益善,而现在,新观念正在形成:编制预算必须精细化,经得起评价专家的审定。
评价要给力,必须有“问责”。对此,我省一些地方已经开始探索。诸暨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绩效问责制,由市纪委、财政局、审计局等组成的问责小组,采取公开质询、现场答问的方式对重点项目实施绩效问责。天台则将绩效管理纳入政府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