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常山县赵家坪A12地块农村住房改造安置区二期工程
工程地点:常山县赵家坪
项目立项批文:常发改审批[2010]212号
投资类别:发包方自筹
工程规模:约78000m2(含地下室19900m2)
发包内容:详见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建设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
建设单位名称:常山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芝芳
联系电话:(0570)5013088
投标须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后审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封装、提交。
质量目标:一次性验收合格。
工期要求:695日历天。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房屋建筑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许可证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企业注册资金:要求2500万元及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一级的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有B证,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要求无合同价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在建工程。施工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施工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地下建筑施工业绩。要求达到阶段性验收合格,业绩证明材料须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证明材料、盖有设计出图章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其他能证明施工业绩的材料或评审求证方式(联系电话等)。
投标保证金:80万元、保廉保证金:80万元,提交方式:本县转账、县外电汇,缴纳截止时间:2012年1月12日16时前,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月13日14时30分
开标时间:2012年1月13日14时30分
其他要求:1.投标人开标前须按规定向常山县招投标中心交纳席位费800元;
2.投标人在开标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资料费300元;
3.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通知及特别声明详见常山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csztb.net/)。
常山县赵家坪A12地块农村住房改造安置区二期工程
交易信息发布公告
常山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23日
鉴于23省道改建工程L2合同段已经完工,“顺吉集团有限公司23省道改建工程L2标项目经理部”印章及“顺吉集团有限公司23省道改建工程L2标项目经理部财务专用章”于2011年12月21日公告作废。此后,因上述印章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纯属个人行为,均与顺吉集团有限公司无关。
所有在本公告前与该项目部印章有书面协议的单位或个人,请于公告之日起5日内来公司清理,逾期视为放弃,相应责任自负。
特此公告。
公 告
顺吉集团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21日
220千伏金钉子变电站土建工程经浙江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浙发改设计[2011]161号文核准同意建设。现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招标人为湖州电力局,工程位于湖州市长兴县煤山镇平丰村东侧。
1.招标标的:220千伏金钉子变电站土建工程
2.资格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建筑或机电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有类似工程业绩并无在建工程;(且符合浙政发(2009)2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自2008 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法院判决书和出具的日期为准)。投标人须具有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适用的“企业信用报告”BBB级及以上等级。类似工程业绩指:自2008 年11月1日之后完成的110千伏及以上新建(不含改建、扩建)变电站土建工程或自2008 年11月1日之后完成的单体工程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建工程。(详见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www.zmctc.com)
3.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浙电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4.凡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1年12月23日至 2011年12月29日工作日的上午9时~11时30分、下午2时~4时30分,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800元。
联系人:刘美意
联系电话:(0571)51214792
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1-16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溪市公安局消防指挥中心工程经兰溪市发展和改革局兰发改投【2010】8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溪市公安局消防大队,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兰溪市公安局消防指挥中心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兰溪市公安局消防指挥中心工程,总建筑面积9928.53平方米,包括大队部综合楼、中队综合楼、消防教育楼、室内训练馆、干部宿舍楼和训练塔等,工程地点位于兰溪市温州商贸城附近,建安造价约1900万元。
2.2招标范围:包括大队部综合楼、中队综合楼、消防教育楼、室内训练馆、干部宿舍楼、训练塔以及室外附属工程的施工监理。监理服务期:30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的法人;
3.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具有国家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企业及拟派总监自投标截止之日上溯2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日期以法院判决书日期为准);
3.4企业及拟派总监自投标截止日起上溯2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期限的证明为准);
3.5外地进兰溪企业需提供经备案的《兰溪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
4.报名时间
请申请人于2011年12月29日16时30分前,持单位介绍信、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兰溪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证》和经备案的《兰溪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到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溪市丹溪大道160号七楼)报名。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溪市公安局消防大队
联系人:韩江 电话:15215873777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舒工 周 工
电话: 13588868227
监督单位: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2月23日
兰溪市公安消防指挥中心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2011-196号
兰溪市公安指挥中心工程已经兰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兰开发投资[2008]17号批准建设,本次招标内容为变配电工程,工程预算约150万元。
一、招标单位:兰溪市公安局。
二、招标项目名称:兰溪市公安指挥中心变配电工程。
三、招标范围:兰溪市公安指挥中心变配电工程(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3.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而且没有中标项目,且不得违反浙政发[2009]22号文件第17条关于项目负责人更换的规定,且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在本投标企业到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及以上的社保交纳证明);4.投标人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人员“三类人员”证书齐全。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携带资料:请于2011年12月29日16时30分前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社保交纳证明文件、三类人员证书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到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民办事中心七楼)报名。
七、其他事项:报名事宜由投标单位专职交易员携带《兰溪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证》办理,未办理交易员资格证的单位,应提前向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办理,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取得兰溪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所需资料详见《兰溪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管理办法》。(资料下载网址:http://www.lxxzfw.gov.cn/btc/)。
八、外地进兰施工企业须提供:备案过的《兰溪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
联系人: 徐先生 周先生
联系电话:(0579)88853077
13588868227
兰溪市公安指挥中心变配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2011-192号
兰 溪 市 公 安 局
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