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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2版:财税

上城落实个体工商户减税政策

  自国家出台对个体工商户等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优惠政策后,杭州上城区国税局迅速响应,从2011年11月1日起调整销售货物、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20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500元。

  据统计, 仅11月减征个体工商户税款约200万元。预计2012年此项减征税款将达到2450万元,对小规模纳税人减税作用明显。


浙江日报 财税 00022 上城落实个体工商户减税政策 2011-12-23 2271589 2 2011年12月23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