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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天下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银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融资推动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始终秉承开门办行、民主办行的宗旨,诚挚欢迎并接受来自社会各界对开发银行资产安全的监督。开发银行贯彻国家宏观政策,支持国家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支柱产业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发展和国家重点项目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支持城镇化、中小企业、“三农”、教育、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医疗卫生以及环境保护等瓶颈领域的发展;支持国家“走出去”战略,积极拓展国际合作业务。自开发银行成立“审计举报办公室”以来,公开受理了全社会对开发银行资产安全的监督和举报,得到了社会公众的支持,取得了良好效果,成为开发银行防范风险的一道重要屏障,也成为开发银行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举措。

  当前,开发银行正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个更加注重”的要求,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重点领域加大融资支持力度。为防范金融风险,实现“阳光投资”,建设“阳光工程”,共建健康企业、健康市场和健康金融,以科学投资服务于科学发展,开发银行在此重申: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对开发银行资产安全进行监督,对危害或可能危害国家、地方、公众及国家开发银行利益的行为进行举报。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监督范围

  与开发银行资产相关的项目法人及组织,包括开发银行的贷款项目及客户,为开发银行贷款提供各类担保的客户,以及开发银行的管理资产所涉及的其他客户等。

  二、监督内容

  (一)利用虚假的经营信息及申报材料,骗取开发银行贷款的行为。企业以不真实或虚假的资产、负债、损益信息及其他申报材料信息,恶意虚假包装,以骗取开发银行贷款的行为。

  (二)挪用、挤占、侵占开发银行信贷资金的行为。借款人或用款人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将项目贷款资金挪作他用,或非法占用、私分和转移,或造成重大损失和浪费,以及有其他违法违规使用行为等。

  (三)恶意拖欠贷款本息或悬空开发银行债务的行为。企业有钱不还,或借资产重组、改制等重大经营事件,转移和抽逃资金,逃避和悬空债务,以及其他有意、故意、恶意逃废债的行为等。

  (四)侵害开发银行投资权益等其他危害开发银行资产安全的行为。

  三、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人士如发现上述情况,可采用书信、来访、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随时向开发银行反映或举报。反映或举报内容尽可能详细具体、实事求是,不主观臆测。反映或举报可以署名或匿名。为便于了解更详细的情况,反馈有关检查处理情况,鼓励举报人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方式。开发银行承诺对举报人身份保密。

  四、奖励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且避免或挽回开发银行资产损失的,开发银行将视具体情况对举报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受理联系方式

  1.总行

  来访或来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29号,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举报办公室(邮编:100037)。

  电话:(010)68333171

  传真:(010)68333173

  E-Mail:jubao@cdb.com.cn

  2.分行

  来访或来信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108号,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审计举报办公室(邮编:310006)。

  电话:(0571)85786038

  传真:(0571)85786038

  E-Mail:maoqiming@cdb.com.cn

  六、此公告由开发银行解释,相关内容已在开发银行网站上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

  2011年12月14日

  关于受理社会各界对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安全的监督举报公告


浙江日报 天下 00007 2011-12-14 浙江日报2011-12-1400007;浙江日报2011-12-1400006 2 2011年12月14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