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税那些事儿
遗产税可谓是骨灰级税种,针对的是不劳而获的接代传富行为,减少巨富世代沿袭带来的问题。在美国,遗产税以10万美元为起征点,共分为11个档次,当遗产超过300万美元,税率更高达55%。遗产受益人必须先缴纳遗产税,才可继承遗产。
遗产税一直是美国社会争议比较大的一种联邦税。对遗产税存废的争论也一直没有停止过。
支持实行遗产税者认为,遗产税本身是一项经济民主的制度,是国家通过对于富人遗产的征收,在代际接替之间实现平等,并用这些税款来对社会弱势群体进行补助,实现社会整体效益,同时遗产税能给美国带来每年几百亿美元的税收,有助于减少联邦的预算赤字。
反对方则认为,遗产税等于双重课税,挣钱时课税,传给后代时再次课税,对富人不公平,而且有损于富人将财富传给下一代,阻碍了积蓄和投资,影响了经济效率。他们举例说,近年来,由于各国政府对遗产处理的财税政策不同,遗产税对美国商业投资环境的负面作用开始凸显,比如不利于吸引私人资本、富人将财富转移到国外以至富人为逃税而改变国籍等。
征税几起几落
美国自1797年首度开征遗产税,但直到1916年才成正式固定税种。针对的是不劳而获的接代传富行为,旨在平滑巨大财富世代沿袭带来的社会问题。按照美国法律,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绿卡持有人)死亡时,不管他的遗产位于世界上哪个角落,其继承人(除法定豁免的部分外)均要将遗产总额按照税额交给美联邦政府。
1916年起征点为5万美元,最高税率为10%,但1935年后,税率开始走高。1935年,起征点下降到4万美元,税率却上升到70%。当年,美国亿万富翁洛克菲勒去世,他的遗产继承人交付了70%的所继承的遗产,也就是说洛克菲勒一生所辛辛苦苦打拼下来的资本只能留给子孙30%。从1942年至1976年这三十多年间,遗产税征收的起点一直不高,仅为6万美元,但遗产税最高税率却达到77%。
2001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经济增长与税收救济协调法》。根据该法,一方面,遗产税的豁免额逐年增加,从2001年的67.5万美元增加到2009年的350万美元。而另一方面,遗产税税率逐年降低,从2001年的55%降低到2009年的45%。这一立法还规定,如果国会在2009年之前没有通过关于遗产税调整的新法案,遗产税将在2010年暂停征收并于2011年继续征收。但是,2011年的免征额将下降为100万美元,税率却上升为55%。
2009年上台的奥巴马政府代表的是民主党,向来反对废除遗产税,他们认为这一举动仅仅使最富有的人获益,却牺牲了巨额的联邦税收。但由于当年年底国会一直专注于医疗保健改革,未能赶在2009年年底前延长针对富豪的遗产税法有效期,从而令2010年必须暂停征收整整一年的遗产税。
态度截然不同的富豪
按理说,如果废止遗产税,收益最大的就是美国巨富们。但一些巨富比普通老百姓还要支持保留遗产税。巨富洛克菲勒曾说过,他从不希望自己的子孙成为不劳而获、坐享其成的“富裕垃圾”。美国对冲基金亿万富翁罗伯逊、美国财政部前部长鲁宾去年曾敦促议会重新恢复征收遗产重税。他们意见一致,希望富人们缴纳遗产税。鲁宾认为,不征税就将财富传给后代是与美国经济活力 “背道而驰”的行为。他们都不希望自己的子女不劳而获。在“经济公平联合会”的倡导下,富豪们还签署了一份“呼吁保留遗产税”的倡议书,其中包括微软联合创始人盖茨的父亲老盖茨和美国先锋集团创始人博格尔。除了这些超级巨富,一些白手起家的小企业主也赞成保留遗产税。他们表示,取消遗产税将使美国政府的财政收入大幅减少,进而影响到政府对社会保障、教育等公共领域的投入。
也有富豪极力反对 “向我收税”。家族企业学院就四处游说呼吁永久取消遗产税,并从许诺支持这一活动的候选人处收集签名。富豪榜上有的上榜人已明确表示支持,其中包括亿万富翁哈尔波特家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