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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我省严惩消防工程腐败

  本报讯 (通讯员 史隽 记者 翁浩浩) 日前,省检察院联合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质量技监局和省工商局出台《浙江省消防工程施工和检测行业不良行为处理办法》。今后,我省参与消防工程施工、检测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行贿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等手段承揽消防工程施工、检测业务,或在消防行政许可中获得不正当利益的,将面临“退市”的严惩。

  《处理办法》明确规定,消防工程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单位及工程施工、检测单位或者个人,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应及时向检察机关查询有无行贿犯罪记录。检察机关如果查实消防工程施工、检测行业单位或个人有行贿行为,将以检察建议或通报等形式,及时告知同级公安消防机构。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2 我省严惩消防工程腐败 2011-12-08 2252061 2 2011年12月08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