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 数字报纸


00004版:要闻

少则5元,多则10至15元,快递公司向嵊泗居民加收“过海费”——

跨海快递,为啥要付两次费

  本报嵊泗12月7日电

  

  

  便宜迅捷的快递,正成为大家青睐的送货方式,但嵊泗县居民在接收快递时,却要额外支付一笔取件费,这让他们既疑惑又烦恼。近日,记者在嵊泗“列岛论坛”百姓话题板块看到,网友“ppa1234”的相关帖子引起网民们的踊跃跟帖。

  网友:

七嘴八舌议“过海费”

  大家对嵊泗快递额外收费的现象,纷纷发表看法。

  网友“ppa1234”在帖子中提到,他曾经向申通上海总部询问申通在嵊泗收取件费一事,得到的答复是:该公司规定在派送范围内,快递不能在运费外加收其他费用。随后“ppa1234”在申通、圆通两家快递的官网上查到,申通、圆通舟山快递公司均把嵊泗县城列为派送范围。也就是说,所谓的取件费是不该收取的。

  帖子一发,立即引起网友“围观”,多名网友跟帖表示同感。网友“278536391”在百度贴吧315投诉网吧上发帖:“我住在舟山嵊泗,经常在网上买东西。2011年11月29日,我在网上买了一个组装式的衣柜,当时买的衣柜是98元,加上16元的运费。卖家给我发的申通。4天以后,货到了,快递发了一个短信给我,我自己去提货了,另外又收了我10元钱的什么过海费,这样我就相当于付了双倍的运费了。”

  但也有网友表示可以理解快递公司的做法,毕竟快递公司赚钱也不容易。倒是那些主管部门、运输部门,可以给嵊泗快递业的发展多些支持。

  快递公司:

迫于成本,额外收费

  快递进岛,为何要额外收费?记者随后采访了申通和圆通快递在嵊泗的营业点。在嵊泗申通快递服务部,记者看到墙壁上挂有《申通快递舟山公司邮资费》和《友情提示》两块价目表,上面明确写着,由于地址位置的特殊性,到达嵊泗的快件要另外收取定海至嵊泗的中转费用。小件收3元,3公斤以上的物品则按每公斤1元收取,单件大货、轻泡物品,视当天船运费而定。

  “嵊泗路途远,快递搭船过岛要收费。阿拉小件收5元,大件收10至15元。”经营人员告诉记者,快递过岛要收中转费,派送也需要一定的人力物力,他们从中并末赚取任何利润。

  记者在另外一家快递也了解到相同的情况。两家快递服务部的负责人均表示,如果相关部门能取消中转费用或者给予一定的运输优惠措施,他们可以不收这笔费用。

  消费者:

该不该我埋单

  如果说受现实条件制约,快递在运送中确实存在较高的成本支出,但这笔费用是否一定要由消费者来承担呢?

  正在取件的朱女士认为,这个额外收费有一定的合理性,这个合理性是建立在嵊泗县城位于泗礁岛这个小岛的特殊情况之上的。但由消费者来支付这额外的费用,让人难以接受,如果这个中转费能和邮费一并支付我觉得更加合理。

  而家住马关的王小姐则觉得这个收费很不合理,她说,我在网上购物图的就是便宜,邮费本来就不便宜了,还要额外加收,一年下来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但王小姐更担心,如果不额外收费的话,快递公司会不会放弃派送?如果收不到快递,那就更麻烦了。

  采访中,大多数消费者认为,在网上购买商品时已和卖家确定了快递的价格,而且快递发往的地址也写明是嵊泗县城,属于派送范围的。而买家在收货时,快递公司再要求支付费用显然不合理。快递公司在接受网购快递订单时应先与卖家理顺关系,如发往小岛要另行收费,应和卖家协商好。

  相关部门:

消费者应事前多协商

  那么,额外收费是否涉及违规?为此,记者走访了相关部门。嵊泗县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说,该局价格举报中心已先后受理了多起关于快递的投诉和咨询,他们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浙江省定价目录》规定,目前政府对邮政部门的邮寄业务实行政府定价,而一些快递公司的收费业务属市场调节。建议消费者在网购时,要谨慎选择价格合理、信用好的快递公司。

  作为监管部门之一的县工商部门表示,快递行业近几年才在嵊泗兴起,对该行业的整顿所依据的只能是《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目前尚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工商部门可以去处罚递送服务不规范问题。对此他们表示,会督促快递经营者健全信息数据公示制度,在营业场所和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网站经营者如淘宝网等网站中给予明确公示,杜绝事后向消费者额外收费行为的发生。

  对该行业引发的各种投诉问题,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快递进嵊泗,由终端客户来承担额外的取件费确实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如果客户觉得由自己来承担这额外的取件费不公平,拒绝签收快件是目前能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

  他们给消费者提出如下建议: 网购时消费者可以预先告知嵊泗海岛的特殊地理,提醒商家关注,从而一口定价快件递送服务费用。收快件时如递送人员再加收过海费等费用,消费者完全可以拒收快件。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4 跨海快递,为啥要付两次费 2011-12-08 浙江日报2011-12-0800016 2 2011年12月08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