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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经济

让阳光照耀更多角落

  正当温州等地的民间融资被高密度聚焦之时,省政府审时度势,及时出台了国内首个引导和规范民间融资的管理办法。在当前不少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身陷融资困境,民间借贷利率飙升的情形下,此举对引导民间融资阳光化发展、规范化运作不啻一场“及时雨”。

  民间融资是一把典型的“双刃剑”。从积极层面看,它作为正规金融的有益和必要补充,弥补了前者不愿涉足或供给不足所形成的资金缺口,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但需要正视的是, 民间融资活动隐蔽性强、参与主体复杂、涉及面广,加之现阶段相关法律制度尚不健全,监管缺位,其风险隐患不可大意。一旦融资主体资金链断裂或发生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极易滋生暴力讨债、非法拘禁、恶意逃债等恶性案件,甚至酿成群体性事件。

  当前国内不少地方的民间融资坐上“火山口”,凸显的实则是中小企业融资难与民资投资难“两难”现实。一方面,银行信贷原本就“僧多粥少”,加上高通胀预期下的银根紧缩,不少中小企业难入银行“正门”贷款,不得不走“偏门”寻求民间借贷来维持企业日常运转。以温州为例,抽样调查显示,约85%的当地中小企业有民间借贷,其中三成中小企业完全靠民间融资来维持“生计”。

  另一方面,民资又缺乏合适的投资渠道。民间虽积聚着大量的闲钱,但大都投资无门。在通胀高企的情形下,名义利率长期低于通胀率,造成银行存款事实缩水;而股市低迷、楼市泡沫化,使居民缺乏实质性的资产增值保值投资渠道。对多数人而言,参与实体经济投资机会毕竟不多,加之当下实业利润率也不高,客观上必然驱使大量资金“游荡”在地下金融市场“以钱生钱”,甚至演绎全民借贷的疯狂。

  规范民间融资市场,当务之急乃是给民资寻找阳光化的出路,使之从地下“暗流”变为地上“明渠”。我们欣喜地看到,随着浙江引导和规范民间融资管理办法的率先出炉,一条条投资“明渠”已然摆在民资面前:流向实体经济、参股地方金融机构、投身PE……我们相信,随着新政的逐步落实到位,民资的未来必定会阳光普照。

  化解民间融资风险,加强监管是必须的。逐利是资本永远不变的天性,在任何时候都会有人为追逐高额利润而不惜铤而走险。我们既要看到民间融资所起的积极作用,也要正视放任其无序发展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由此,浙江在合理引导民资流向的同时,对非法集资、高利转贷及资金掮客等违法行为和“台会”、“标会”等非法金融组织进行严厉打击、坚决封杀。同时,积极探索强化对民间融资的源头管理,包括建立民间融资备案管理制度,培育民间融资中介服务机构,加强对民间融资动态跟踪和风险预警等,同样是民资阳光化的正本清源之举。 (作者为本报记者)


浙江日报 经济 00009 让阳光照耀更多角落 2011-12-08 2249915 2 2011年12月08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