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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7版:丽水资讯

更好保护电力用户权益

丽水首个电力消费维权服务站在莲成立

  通讯员 宋元 黄培菊

  本报讯 日前,丽水市首个“电力消费维权服务站”在莲都成立,这是莲都供电局与当地工商部门为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消费者维权渠道,切实保护其合法权益所联合推出的又一新举措。

  长期以来,由于没有制定一套系统标准的工作受理程序,电力部门在处理以往的消费者投诉案件时,往往存在责任部门不清,问题处理效率低下等弊病;同时,消费者对于不满意的“电产品”究竟该去哪个部门维权、如何维权的认识也比较模糊,自身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电力消费维权服务站”在莲都应运而生。

  “消费维权服务站的运作有一整套严谨的工作制度支撑,全面规范了消费维权案件的受理流程。”据莲都供电局监审部主任郑健介绍,在当地工商部门的指导下,电力消费维权服务站建立了投诉受理、信息报送和分析、维权管理和责任等多项工作制度,赋予了维权服务站受理消费者投诉、认定责任处理部门、督办解决投诉问题、反馈处理信息、解答消费者疑难问题等多项工作职责。确立了受理、处理、审核、反馈、归档的一般工作程序,使服务站成为了专门处理消费者维权案件的独立机构,大大提升了维权案件的处理效率。

  此外,电力消费维权服务站成立后,将向消费者提供一个固定的维权场所,消费者既可以拨打12315向工商部门反映问题,也可以选择到莲都供电局95598后台中心进行现场维权,有效拓宽和便捷了消费者的维权渠道和途径。

  “消费维权服务站”的建立,一方面使该局规范化服务得到充分延伸;另一方面通过总结电力消费者的咨询和投诉问题,能够进一步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责任考核机制,构建高效、长效的电力服务工作监督机制,从而能够更好地服务电力客户,履行企业自身的社会责任。


浙江日报 丽水资讯 00027 丽水首个电力消费维权服务站在莲成立 2011-12-08 浙江日报2011-12-0800014 2 2011年12月08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