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不能
遗忘之道
□济民芹
如果把改革比作一次游泳,那么前三十年的改革主要还是在“浅水区”嬉水,后三十年乃至更长时期的改革则需要到“深水区”搏浪。特别是在利益格局日益多样化、思想观念日益多元化的背景下,要把改革平稳持续地向纵深推进,必须要用新的思维来指导,用新的文化来引领,尤其要倡导一种理性的妥协精神。
在一些人眼中,妥协往往与“无原则”、“无立场”、“无定力”相联系,似乎唯有毫不妥协,方显改革勇气。什么是妥协?“妥”就是综合各方意见,达成共识;“协”就是平衡各方利益,达到共赢,正所谓“执其两端,取乎其中”。因为有共识和共利,所以在妥协基础上确立的改革目标就比较容易实现,而一个目标实现了,又可以制定新的目标,改革就能持续推进。通过积小步为大步、积小胜为大胜,最后“直挂云帆济沧海”,这才是妥协精神的积极意义和价值所在。
一个国家只有学会了妥协,才会有和谐,进而有崛起。央视前些年热播的《大国崛起》梳理了十五世纪以来全球范围内九个领导性国家——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法国、德国、日本、俄罗斯、美国等的发展轨迹。这些国家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过程不同,但其关键都是通过妥协合作的方式,建立了社会利益分配的新形式,保证了社会相对稳定和持续发展。
中国的情况就大不一样。有人做过统计,中国历史上大的改朝换代有十几次,大的改革也有十几次;十几次的改朝换代都获得了成功,十几次的改革要不胎死腹中,要不中途夭折,要不就是持续一段时间后被反攻清算,彻底翻盘。换言之,你推翻我可以,你改革我不行。原因何在,有人说改革触犯了利益集团的利益,但外国的改革同样也是触犯了利益,为什么却能够成功?或许只有从文化中才能找到原因所在。
英国宪政体制改革中,改革者的要求是,国王征税要经过我们同意;国王的要求是保住自己的王位。然后双方在维护自己最低限度利益的情况下妥协,国王让步了,减少税赋的征收;改革者也妥协了,在减少征税的情况下,让国王继续统治。这样一点一点地推进创新,取得进步。而中国历史上就缺少这种妥协精神,双方相持不下,马上想到的就是消灭对方。历史上大的改革中,往往也是丧失利益的一方不妥协,得到利益的一方不让步,结果失去了改革的大好时机。到了近现代,“斗争哲学”依然对社会的各个层面和领域继续发挥着强大作用。这里或许存在一个悖论,因为中华民族历来是一个崇尚和谐与中庸的民族,我们的先辈在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我的关系时,历来从容而有智慧,谦虚而有包容。但令人遗憾和意外的是,这种精神却没有在历次经济社会转型中发挥主导性作用。
所以,当改革进入克难攻坚的关键时刻,我们强调理性的妥协精神,就是要在公平正义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兼顾各社会群体的关切和利益,摸索一条改革成本相对较小的发展道路。正如胡锦涛同志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的讲话中指出的那样:“只要我们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就一定能够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