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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版:人文·前沿观点

勿让居民收入“被增长”

  汪金友

  近日有消息,某些地区为实现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收入7%的增长目标,授意市属国有企业和区县国有企业提前发放2011年的年终奖。消息一出,立即引起轩然大波。一些国企“举钱欢呼”,很多百姓则“望数兴叹”。口袋里的钱一分没多,却也跟着“被增长”到7%以上。

  不排除有很多百姓,去摸摸自己的口袋。明明多了5%,却硬说长了7%。明明是少数人大幅度增长,然后却平均到大家的头上。这不仅令低收入者心理上难以接受,而且会掩盖收入失衡和差距拉大的实际真相。再说,提前发奖金,也等于寅吃卯粮。今年的数字上去了,明年怎么办?

  多年来,各地都以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来衡量经济发展和民生状况。一说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增长了百分之多少,好像每个城镇居民腰包里的钱也多了多少。其实在这个经济指标的背后,掩盖了实际存在的收入不公和贫富差距。如果没有冷静的分析和客观的对比,就很容易陷入决策的误区,让富人真高兴,令穷人空欢喜。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其他非义务性支出以及储蓄的总和。其中不仅包括家庭成员的工资性收入,而且包括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正因为这项收入包括了多项内容,所以也非常容易导致很多居民实际收入的“被增长”。

  一种情况是被国企高管的高工资和国企职工的高奖金增长。一个国企高管年收入20万元,一个私企职工年收入2万元,如果把两个人的收入加在一起平均,那就是每人每年收入11万元。无形中,这个私企职工就“被增长”了8万元。很多国企职工的高奖金,也能一个人拉动几个人甚至几十个人的“增长率”。

  一种情况是被私企的高利润增长。城镇居民人均收入中的经营性收入,是指个体或私营业主取得的营业收入或销售收入以及经营房屋出租业务的租金收入。有一些大老板,年收入可达几百万元、几千万元。即便他周围的几百、几千人全年可支配收入一点都没有增长,但到了统计局那里,仅凭他一个人的带动,人均数也一下子就上去了。

  一种情况是被别人的财产性收入增长。有个人在2011年卖了一套房,收入200万元;又卖了一幅画,收入100万元。这些事看似与他人无关,其实最后都统计在了人均收入的大账里。他一个人收入了300万元,最后计算收入增长率时,也等于这个小区的300个人每人增加了1万元。

  一种情况是被上涨的物价增长。有些人去年收入20000元,今年收入22000元,于是就窃窃自喜,以为个人收入增长了10%。其实他们忘了,扣除物价上涨因素,自己全年收入实际增长还不到5%。按照国家规定,测算任何经济指标,都有一个不变价指数。不仅要看收入增长多少,而且要看这些钱能买多少东西。

  很多人都纳闷,自己的工资近几年里增长的幅度非常微小,可为什么政府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却年年都大幅度增长?也许现在你明白了,原来所谓的增长,只是少数人的增长。“极少数”拉动了“平均数”,“平均数”又掩盖了“大多数”。看似“大多数”的“数”,实际却是“极少数”的“数”。但一些城市和地方的领导,却非常喜欢这样的“数”。甚至不惜出政策,让“极少数”去拉动“大多数”。

  说穿了,这也是“政绩饥渴症”的一种表现。现在有一些官员,已经习惯于从数字中找政绩,拿数字来说政绩。无论在开会的时候、汇报的时候还是接受采访的时候,都把经济指标挂在嘴上。而且增长的幅度越大,越证明自己能够“造福一方”。他们的一些上级部门,也习惯用数字来衡量政绩。增长快就是“有能力”,幅度大就是“干的好”。于是就导致一些干部,不是在改善“大多数”上下功夫,而是在拉大“平均数”上做文章。

  所以我想,以后我们再统计和公布城镇居民人均收入的时候,能不能“以人为本”,按实际增长情况,划分清楚增长10%的多少人、增长7%的多少人、增长5%的多少人、增长3%的多少人、没有增长的多少人。如果少数人超过了“平均数”,而多数人没有达到“平均数”,那就需要马上调整分配政策,以防分配不公导致贫富差距拉大。

  实际上,比起解放前,城镇居民收入的差距的确缩小了。前些日子到北大红楼参观,听那里的讲解员介绍,当年李大钊在北京大学图书馆当馆长,月薪是240个大洋。毛泽东在那里当管理员,月薪是8个大洋。而当时雇一个车夫,月薪只有1个大洋。虽然李大钊是高级知识分子,但他的收入等于毛泽东的30倍,等于黄包车夫的240倍。而如今在北京,任何一个教授和一个司机的工资,都不会有这么大的差距。

  我们承认收入差距正在缩小,但却不能满足于这种缩小。因为分配机制中的诸多不公,仍在阻碍着差距缩小的速度。比如某些国企,为何能发出更多的奖金和福利?是创造的财富更多吗?是对社会的贡献更大吗?是工作环境更艰苦吗?都不是。路人皆知的答案,就是垄断。此外,还有某些私企钻法制漏洞、某些官员贪污腐败获取暴利,这样的收入差距,无法让老百姓心服。

  在今年4月召开的全国劳动关系工作会议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表示,在“十二五”期间,我国要努力实现职工工资平均每年递增15%,这样,在今后的5年内,全国职工的工资就可以实现增长翻一番。我希望这个承诺能够得到真正的兑现。

  让国企提前发奖,虽然只是一个个案,但却敲响了普通百姓收入“被增长”的警钟。一年到头的时候,首先要算一算,我们的职工工资增长了多少,不仅要看到“平均数”,更要看到“平均数”后面的“大多数”,不让居民收入“被增长”,这才是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希望所在。


浙江日报 人文·前沿观点 00014 勿让居民收入“被增长” 2011-12-02 2242495 2 2011年12月02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