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租车,此风当刹
何苏鸣
近日,广州市白云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景元爆料:为了规避公车管理规定,不少单位长期租用大排量豪车,导致公车使用严重超标。
减少公车购进数量,严格控制用车级别,是政府进行公车改革的重要举措。但由于目前还没有对单位租赁车辆作出具体的政策规定,因此不少单位以租用大排量豪车的方式,来逃避规定限制。
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部分单位长期租用大排量豪车,一则说明我们的法律法规确实存在漏洞。从法理意义上来说,租车并没有违反相关政策,一些单位正是看准了这个“灰色地带”,才敢为所欲为。二则看出有些公务人员,非但没能为广大群众作出遵纪守法的榜样,反而时时想着法子钻法律漏洞,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
要想制止这种现象,首当其中需要完善法律。否则,即使这种变相的腐败今天得到了治理,也不能保证明天不会变出什么新的花样。没有制度,没有监督,总会有灰色地带,为权力寻租提供空间。
当然,政府机关单位更要端正态度,真正作出榜样,怀抱敬畏之心。要知道,超标配车、租车,实际上已经和工作需要没有了关系,变成了讲面子、讲排场的腐败行为。这种“屁股底下的腐败”,要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