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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温州菜篮子案宣判

  本报苍南11月25日电 (记者 黄宏 通讯员 谢保华) 今天,苍南县法院对温州市规划局原局长冯鸣、市府办督查处原处长汤颐和滥用职权、受贿案分别作出一审判决:冯鸣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汤颐和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经法院查明,冯鸣、汤颐和擅自更改会议纪要,把用地主体“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改为“温州菜篮子发展有限公司”。经评估,冯鸣等人滥用职权的行为给国家造成1.15亿余元的损失。另查明,冯鸣曾非法收受菜篮子集团公司董事长应国权等人财物78.5万元,汤颐和则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财物3万元。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2 温州菜篮子案宣判 2011-11-26 2236543 2 2011年11月26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