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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人文·社会万象

非法套现达7千余万元

  本报乐清11月21日电 (通讯员 纪承伟 记者 黄宏) 帮人非法套现或“养卡”赚取手续费,结果连自己带员工,全被判了刑。日前,乐清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店老板郑某和3名雇员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罚金。

  郑某办厂亏本后,从2009年初开始,改行经营POS机。去年4月,警方和工商人员到郑某店内检查,查获9台POS机和3台电话转账宝、11本账册和百余张信用卡,郑某等人用POS机和电话转账宝为他人非法套现7416余万元,非法获利42.23万元。


浙江日报 人文·社会万象 00015 非法套现达7千余万元 2011-11-22 2230625 2 2011年11月22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