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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问答
问:工伤认定中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应承担什么后果?
答:根据《工伤认定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第十七条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问:工伤认定中用人单位拒不协助调查的,应承担什么后果?
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和《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应当予以协助。用人单位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