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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8版:观天下·表情

招标公告

  平阳县宋埠-西湾围垦区吹填软基处理工程(吹填及软基处理项目)经平发改投资【2011】126号文核准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吹填面积约5580亩,软基处理面积约4711亩,总投资约为5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和银行贷款,建设地址位于平阳县宋埠-西湾围垦区,计划于2013年建成。

  本项目招标人为平阳县滩涂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招投标监督机构为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监督电话:(0577)63716869,地址:温州市平阳县昆阳镇解放街平阳大厦8楼,邮编:325400。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1.标段内容:

  平阳县宋埠-西湾围垦区吹填软基处理工程(吹填及软基处理项目)包括吹填面积约5580亩,软基处理面积约4711亩,总投资约为50000万元。

  2.资格条件: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注册资本金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规定的工程承接范围要求,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省级及以上不良行为记录;②项目负责人:水利水电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或港航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无在建工程且符合浙政发[2009]22号第十七条规定;③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或港航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无在建工程且符合浙政发[2009]22号第十七条规定;④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本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具体为:1)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如有兼职的,须提供企业任职文件);2)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12月16日9时30分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总服务台(杭州市曙光路140号)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日报》、“浙江省重大工程招投标网”上发布。

  招标人将派人于2011年11月21日至2011年11月25日工作日的上午9时~11时30分、下午2时~4时30分,在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集中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10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请持《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申请人,应先办理承包单位交易档案登记手续,交易登记请直接点击“交易档案登记系统”,并请在投标截止前3个工作日交纳开标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否则,交易管理系统将无法接受你的投标文件。

  集中受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申请室10号位

  招标人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兴工北路149-2号

  联系人:周俊其

  联系电话:(0571)86587316

  平阳县滩涂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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