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下好“城乡一盘棋”
——访浙大管理学院副院长卫龙宝教授
俞亦赟 蒋冰琼
时值浙江试点小城市一周年之际,我省在城镇化的建设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又该如何避免?近日,在浙江小城镇发展研究会成立之际,本报记者专访了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兼浙江大学中小企业成长与城镇发展研究所所长卫龙宝教授。
追求“数字”效应, 土地人口“不同步”
卫龙宝认为,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片面追求“数字”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一些地方不切实际地追求高城镇化率, 以城镇化率的高低论英雄,盲目圈地‘造城’或扩大城镇规模,进一步加剧了我国人均耕地面积减少的严峻形势。”
据悉,从改革开放之初的1978年到现在,我国的城镇面积已扩大4倍,但城镇人口只增加了1.6倍,城镇人口密度正在不断下降。为什么会出现“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的现象?
从专业角度进行分析:“这是由产业结构工业化超前与就业结构非农化滞后的较大偏差所导致的。”卫龙宝说,要理解这句话其实并不困难。一方面,政府在多年来形成的固有思维之下,“注重城市规模的扩大和建设的美化”,有些地方甚至还动用公共权力,“用‘拆村并居’、‘农转非’等形式加速城镇化,要求农民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但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的户籍政策从1956年来分隔至今”,这种硬性的壁垒,使得“农民在真正转为市民的过程中困难重重,很多农民工只是‘一只脚’跨进了城镇生活。”
对于土地与人口“不同步”的问题,除了在政府的发展思路和实施手段的层面找原因,还要考虑到其他更为隐蔽的一些因素,“综合分析,‘一刀切’解决不了问题”。举例说,“离农人口游离、不稳定”,在一定程度上会给统计和管理工作增加难度;另外,还有农村人口自身的意愿,“有些农民离土不离乡,在农忙季节回家务农,农闲时进城打工,可以两地兼业。”
忽视市场机制, 缺乏整体性规划
在卫龙宝看来,城镇化的实施不能只有政府“唱独角戏”,伴随着经济全球化浪潮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化改革,“要学会培育资本、劳动力、技术以及信息市场。”
在早些年,一些地区“空壳城镇”的出现,就是因为照搬其他地区的经验、发展模式粗放,难以形成产业支持,可持续性差。“城镇化的发展偏重于沿海发达地区的大城市、特大和超大城市的发展,忽视了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发展,城镇的空间和产业分布结构也不合理。”
卫龙宝曾深入研究过浙江省小城镇的建设经验。他发现,“这些城镇前期规划明确,依托特色经济,农民创业者特别多。”比如,诸暨市大唐镇创办1万多家袜子生产企业,成为全国最大的袜子生产、销售、出口基地,桐庐县分水镇大力发展制笔行业,温州大溪镇成为“中国水泵之乡”,许村镇有“中国家纺布第一镇”的美誉等等。
但我们也要看到,目前,城镇建设用地短缺和产业集群分散难以集聚,使中小企业在达到一定规模后难以整合资源、发挥规模优势,这有可能成为浙江省在城镇化建设中面临的新难题。
成果惠及面窄, 城乡发展需统筹
城镇化进行了一些年,但是“城镇化成果的惠及面不够,各方面利益没有得到很好的协调,特别是城乡之间和区域之间,这方面的问题比较大。”
卫龙宝说,在政策方面,“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落后,进城的农民工没有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权利,包括养老、医疗、教育、住房、失业救助等等方面。”据了解,目前我国失地农民总量在4000万至5000万人左右,每年还要新增200万多人。如果这一庞大人群的社会保障得不到有效落实,势必会影响我国城镇化的进程和发展质量。
另外,“低价征用土地严重损害了农民利益。”土地是农民赖以为生的基本生产、生活资料。我们有过类似的经验教训,资料显示,我国在计划经济时期通过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的形式,把大约6000亿至8000亿元的农村资金转移到城市或工业,成为造成我国农业基础薄弱的历史原因之一。
对于近几年来屡见报端的“强制拆迁”、农民“被上楼”的现象,卫龙宝认为,这在江浙一带还不突出。“征地是没有错的,但征地需要合法程序。在这个过程中,农民的声音没有传递出来,农民的利益诉求没有得到回应,是目前这些问题的症结所在。”
“城乡一盘棋”,在城镇化的进程中,政府不仅要掌握好建设和管理的“指挥棒”,还要承担服务者、监督者和保护者的角色。只有这样,城镇化的速度和规模才有切实的意义,城镇化才会得到可持续发展,才会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