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新华烈士
(1916—1941)
张新华,浙江吴兴(今湖州)人,中共党员。
在南浔中学读书期间,阅读进步书籍,开办农民识字班,向农民宣传抗日救国的道理。1936年夏,考入省立民众教育实验学校,参加了进步团体荆山共学社,学习革命理论。“七·七”事变后,大力宣传抗日理论,开展抗日募捐等活动。后辗转来到江西南昌,投身革命活动。
到南昌后,参加了江西省青年抗日救亡服务团,被分配到吉安地区开展抗日救亡宣传。1938年7月,到皖南云岭参加了新四军,在新四军战地服务团泾县山区仓村从事民运工作,1940年被新四军军部授予“全军十大模范女战士”称号。同年3月,她被调往太滆地区,担任中共太滆工委青工部长,兼任宜兴闸口区委书记。她深入新四军队伍中开展思想教育工作,充分利用自己的演讲、宣传特长,向当地群众宣传党的抗日救亡主张。
1941年春,太滆工委派张新华去南浔建立秘密交通联络站。途中遇到伪军的收税关卡,因身份暴露而被捕。敌人用金钱、权力等对她进行诱降未果,后对她施用酷刑,将她打得遍体鳞伤,但她始终坚贞不屈。在一个深夜,敌人用毛巾堵住她的嘴巴,用绳子勒住她的脖子,向她身上猛刺了两刀,偷偷将她的尸体扔进了伪自卫团后门处的水沟里,牺牲时年仅24岁。
(省民政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