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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版:人文·体坛风云

  备注:1.省一建后山A地块:该地块总用地面积128930.93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127306.32平方米,代征道路面积1624.61平方米。本次挂牌出让A1地块建设用地面积122074.42平方米;A2地块5231.9平方米(系城东村集体土地)土地使用权待办理农用地转用征收手续后一并出让给土地竞得人(该部分土地出让价款按本次挂牌成交均价计算)。该地块总建筑面积≤174000平方米(A1和A2地块的总建筑面积)。

  2.省一建后山B地块:该地块总用地面积91632.62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89929.06平方米,代征道路面积1703.56平方米。本次挂牌出让B1地块建设用地面积67428.16平方米;B2地块22500.9平方米(系城东村集体土地)土地使用权待办理农用地转用征收手续后一并出让给土地竞得人(该部分土地出让价款按本次挂牌成交均价计算)。该地块总建筑面积≤144000平方米(B1和B2地块的总建筑面积)。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竞买人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将竞买保证金汇入出让人的指定账户。

  三、土地挂牌出让条件

  (一)省一建后山A地块:

  1.土地竞得人须按照三明市三元区规划建设局与邵良平、胡宗赛等签定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在出让地块的红线范围内返还个人住房。拆迁安置返还的土地使用权性质仍按原产权性质确定。

  2.土地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后应根据出让地块的现状进行地灾治理方案的设计,并按经市国土部门评审审查的治理方案组织实施,待地灾治理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可进行房地产开发。

  3.土地竞得人应结合省一建后山B地块的现状地形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

  4.土地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缴纳基础设施衔接费250万元整。若同时竞得A、B地块,可不需要缴纳上述费用,并可按市规划局出具的统一地块的规划条件进行开发建设,详见市规划局出具的《省一建后山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编号:条字第2011-030号)执行。

  5.土地竞得人须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意见》的要求,按照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10%的比例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其产权归市政府所有。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应与商品房同步实施,建设标准详见市住建局出具的《三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标准》。

  6.幼儿园及社区配套用房(含老人活动用房)的建设规模详见市规划部门出具的(条字第2011-034号)规划条件,按一般装修要求,产权无偿划归政府。物业管理用房按《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配置。

  (二)省一建后山B地块:

  1.土地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后应根据出让地块现状进行地灾治理方案的设计,并按经市国土部门评审审查的治理方案组织实施,待地灾治理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可进行房地产开发。

  2.土地竞得人应结合省一建后山A地块的现状地形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

  3.土地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缴纳基础设施衔接费250万元整。若同时竞得A、B地块,可不需要缴纳上述费用,并可按市规划局出具的统一地块的规划条件进行开发建设,详见市规划局出具的《省一建后山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编号:条字第2011-030号)执行。

  4.土地竞得人须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意见》的要求,按照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10%的比例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其产权归市政府所有。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应与商品房同步实施,建设标准详见市住建局出具的《三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标准》。

  5.社区配套用房(含老人活动用房)的建设规模详见市规划部门出具的(条字第2011-035号)规划条件,按一般装修要求,产权无偿划归政府。物业管理用房按《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配置。

  四、付款方式

  土地竞得人应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分三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第一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支付土地出让价款50%(含竞买保证金);

  第二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60日内支付土地出让价款30%;

  第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90日内将余款全部付清。

  土地出让契税按《福建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缴纳。

  五、土地交付

  土地交付条件为生地。场地未平整,供电、供水、排水、通讯设施不完善。若竞得人按期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及契税,土地交付时间为土地挂牌成交后90日内;若竞得人未按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的,交地时间由出让人另行确定。

  报名截止日期: 2011年12月5日下午5时。

  联系人:小钟

  报名联系电话:(0598)8953870

  福建省三明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三明市人民政府批准,定于2011年11月28日至2011年12月7日下午4时在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泉大厦3层)第二交易厅举行省一建后山A地块等2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交易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标的基本情况

  规划设计条件具体内容按三明市城乡规划局批准的有关文件执行。

宗地号标的名称出让面积

(M2)土地

用途总建筑面积

(M2)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层数

(高度)起始价

(万元)保证金

(万元)2011G1101省一建后山A1地块122074.42商业

住宅≤174000≤15%≥30%≤18层,且建筑高度≤60米23000 46002011G1102省一建后山B1地块67428.16商业

住宅≤144000≤15%≥30%≤18层,且建筑高度≤60米150003000  三明市国土资源局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1年11月10日


浙江日报 人文·体坛风云 00014 2011-11-10 浙江日报2011-11-1000010;浙江日报2011-11-1000008;浙江日报2011-11-1000009;浙江日报2011-11-1000011;浙江日报2011-11-1000013;浙江日报2011-11-1000012;浙江日报2011-11-1000014 2 2011年11月10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