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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9版:政治纵深·法治

听逃犯讲述非人经历——

逃亡,绝望的炼狱

  核心提示:

  逃,是不少犯罪分子作案后的首选。原以为这样就可以逃脱罪责、高枕无忧,他们却万万想不到与逃亡之路相伴的,是无处不在的恐惧和不安。今年上半年开始的网上追逃“清网行动”,更证明了一个事实:不论逃多久,逃多远,最终不可能逃脱法律的严惩。

  害怕失去自由,想逃避法律惩处,但逃亡的恐惧与不安,不仅不能让他们留住自由、逃脱罪责,还受尽各种折磨,自首、被抓反而成为一种解脱……

  我省是排在广东、河南之后位列全国第三的逃犯大省。5月26日公安部部署开展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以来,我省各级公安机关全国追逃、全警追逃,大批逃犯落网。截至目前,全省共抓获各类网上逃犯12000多名,其中相当一部分逃犯系自首。

  逃犯转变的背后,藏着什么隐情?让那些逃犯自己来讲述,或许更有说服力。

自述之一:每晚都在做噩梦

  李世兵,46岁,抢劫杀人嫌疑犯,逃亡16年

  采访现场:“被抓后,我不再担惊受怕,变胖了。”面对嘉兴市秀洲区公安分局民警,白皙瘦削的李世兵,努力想装得轻松,但仍然一次次潸然泪下……

  小时候常听老年人说,一步之错,终生之悔。

  我没想到自己的这一步,竟然是在1995年春节前夕到嘉兴打工的第一天迈出。那天一到火车站,我就在来接的几个老乡怂恿下,去抢劫出租车。没想到,他们不仅拿火药枪威胁,还拿刀捅死司机。

  我到嘉兴火车站是17时,逃离是23时。短短几个小时,还没开始打工挣钱,却先害了一条人命。这16年来,那个司机满身满脸是血的样子,经常会出现在我的眼前。

  前6年,我一直在广东、云南、湖南等地逃亡,找小煤矿、砖瓦窑干苦力,不敢租房子,不敢坐火车,只敢搭乘货车。

  1998年,我忍不住对家的思念,就偷偷回家,才知道父亲已于1996年去世。一连好几天,我跪在父亲坟头痛哭,心里充满着悔恨。

  后来,我逃到重庆,认识了一个女子,还生了个儿子。按理说,我应该很幸福,可我看着一天天长大的孩子,就会想起自己所犯下的罪行,一次次从噩梦中惊醒。

  任何事情都是这样,你越想掩饰,就越容易暴露。妻子意外发现这一隐情,断然带着儿子离去。

  我觉得自己没资格挽留妻儿,就开始一个人没日没夜地拼命赚钱。不久,我就有了两台打桩机和一个棋牌室,钱是越挣越多,但心中依然不安。

  如果不是因为母亲因担心我生了重病,我早就想自首了,只是没想到这么快被你们找到。不过,这样也好,欠下的债,迟早总要还的……

自述之二:资产上亿难安心

  阿勇,38岁,聚众斗殴嫌疑犯,逃亡9年

  采访现场:在义乌,他是一家皮革行老板,资产上亿。而如今在温州,他是一个落网的逃犯,只想向人们忏悔……

  我时常觉得,自己的人生真是莫大的讽刺:如果不能正视自己的罪错,挣再多钱,也是浮云。

  我是在2002年8月参与聚众斗殴将别人打伤后开始逃亡。案发后,同伙被判了3年至5年,早已恢复人身自由,可我却一逃就是9年。

  刚开始,我一路从沈阳流浪到北京,吃尽各种苦头。后来,我就冒充弟弟的身份潜回义乌,租了间店面开皮革行。我守店,外面的什么事情都由弟弟打理。

  也许逃犯的最大“好处”,就是有钱不敢花,只能投入再生产,结果生意越做越大,每天有一两百万元的营业额。也有了4套住宅,还有宝马740、奔驰S350等豪车,但这些都只能登记在弟弟名下。不仅如此,9年来,我不敢出去聚会,更不敢出去旅游,唯一的娱乐,就是在家看球赛。

  这些都是其次,最难忍受的还是对亲人的愧疚。9年来,我从没回温州看过父母。后来妻子偷偷把儿子也带来了,但我从不敢去学校接儿子。也许是因为我把自己整天关在家里,儿子竟也渐渐变得自闭。

  今年儿子读初一,需要户口本。我知道,虽然户口本上没我的名字,但妻子和儿子的行踪暴露,很可能会暴露自己,但为了儿子,我决定冒险。

  结果,就是现在这样,但我没有后悔,反而觉得自己应该早点向温州警方自首,那样才对得起孩子,对得起患癌症的妻子。

自述之三:潜逃艰辛心更苦

  张某,20多岁,故意伤害嫌疑犯,逃亡半年多

  采访现场:“我有罪!”在宁波市江北区公安分局,张某反复地说着同样的话。为了能说出这句话,他犹豫了半年多。

  一切都要怪我贪小便宜。

  那是今年4月,我伙同别人到宁波市江北区保国寺高速路出口处偷油,结果被驾驶员阿史发现。混乱中,我和同伙把阿史砍成重伤。

  逃亡中,我东躲西藏。因为心虚,经常受人欺负,打临时工也常被克扣工资,但我始终不敢有怨言,只能忍气吞声。我一心想逃脱罪责,留住自由,没想到反而失去更多。

  心中有苦无处诉说,我就只好偷偷给家人打电话。父母劝我自首,还告诉我,阿史受伤后,丧失大半的劳动能力,加上治疗花费,家境十分困难。

  听了后,我的内心更加不安,深知自己的一个贪念,一时冲动,竟然害了两家人。

  后来,我得知妻子就要临产,自己就要当爸爸了,总不能一直这么躲下去,更加想自首。

  不过,真正使我决定自首的,还是负责抓捕我的民警。他们通过我的父母,给我算了“亲情、法律、经济”这3笔账,使我彻底明白:只有投案自首才是最好出路。逃得越久,就等于害自己和家人愈久。

  现在,我和家人说好了,不管自己生活多困难,我们都要尽自己所能,赔偿阿史一家,以弥补自己所犯的过错。

逃犯剖析:唯一选择是自首

  全国警界知名的追逃专家、宁波市镇海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教导员金国民,7年来运用自己潜心独创的“追逃8法”,统率团队共抓获逃犯1700多名,其中他亲手抓获600多名,63名是公安部通缉的重点逃犯,列全国同行之首。

  “逃犯的落网,只是时间问题。”金国民告诉记者,刚犯事时,一般罪犯都很害怕,怕承担责任被处罚,所以就选择跑。但不管怎么逃,他们都不可能从此完全脱离自己的各种社会关系,而他的“追逃8法”,就是根据逃犯的这一心理展开,屡试屡灵。

  专家分析,逃犯至少可分3种类型:

  侥幸型:犯事后,不少人心存侥幸,以为跑得远警察就抓不到他。实际上,不管跑多远,事情不了结,心里就解脱不了。

  法盲型:这种人以为犯事后,一跑就没事了。殊不知,很多犯罪类型是根据犯罪嫌疑人的态度来定。比如,交通肇事罪,肇事者逃跑就成了“交通肇事逃逸罪”,处罚也严厉很多。

  冲动型:个别人情急作案或突然违法,一冲动立即就跑。这种人跑时什么都不考虑,稍微清醒后又害怕,便继续逃跑。

  据嘉兴市秀洲区公安分局“清网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不少犯罪嫌疑人对法律很无知,不管什么原因导致犯罪,案发后的第一个念头就是“逃”。结果,有些逃犯的逃亡时间,比可能会判的刑期还长,同案犯早已刑满释放,他们还在东躲西藏。

  “7年没有回家,儿子都不知道这世上还有我这个爸爸了……”最近自首的安徽人熊某,就慨叹自己的7年逃亡是“得不偿失的最蠢选择”。

  “如果早点自首,说不定现在已经出来。”2004年,熊某因生意纠纷,一气之下将别人打成轻伤。逃亡中,他不敢坐火车、坐汽车,打工只能去砖瓦窑、小煤矿,见到穿制服的城管都脚发抖。尤其听家人说每年都有浙江的民警来,他更是寝食难安。

  “现在,我还想对那些还在逃亡路上的犯罪嫌疑人说,自首是最好,也是唯一的选择。”熊某说,如果时间能够倒回去,他会选择投案。“这些年的代价,对我及整个家庭来说,都太大了,太沉重了。”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学系教授李玫瑾:在逃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大体分为两类,一种是偶发性、一次性的情绪性违法犯罪行为,另一种是包括涉及抢劫抢夺、入室盗窃、团伙犯罪等在内的违法犯罪行为,犯罪嫌疑人相对比较危险,往往会在逃亡途中多次作案甚至出现多种类型的违法犯罪行为。因此,对前者可以加大刑事政策的宣传力度,督促主动投案自首;对后者,则必须突出一个“快”字,及时抓获归案。


浙江日报 政治纵深·法治 00019 逃亡,绝望的炼狱 2011-11-10 浙江日报2011-11-1000011;浙江日报2011-11-1000012;浙江日报2011-11-1000013;浙江日报2011-11-1000019;浙江日报2011-11-1000015;浙江日报2011-11-1000020;浙江日报2011-11-1000024 2 2011年11月10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