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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时间:
2011年11月10日至2012年7月31日。
二、施工水域:
以下两点连线之水域上下游500米范围内:
(1)30°14′31.02″N/120°46′31.37″E;
(2)30°15′9.45″N/120°46′38.39″E。
三、施工方式及作业程序:
施工准备、拉索提升及移动、展锁、起吊、拉索塔端挂设及桥面展开、拉索梁上锚固端安装、斜拉索牵引、斜拉索张拉。
四、注意事项:
1.运输船舶按《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规定显示号灯、号型。
2.运输船舶加强值班瞭望,保持VHF16频道全时守听。注意航经船舶动态,主动与航经船舶进行通讯联系,及早采取安全措施。
3.航经作业水域船舶应加强与作业船舶的通讯联系,采取相关避让措施,保持安全航速通过,以策安全。航经船舶可与施工单位联系(电话:13221387222)。
4.施工单位随时采取安全措施,遇台风、大潮汛和恶劣天气应适时停止作业,将人员及设备提前撤离施工现场;实际风力大于6级时,停止作业。
5.钢箱梁吊装作业时段,无关船舶禁止驶入作业水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杭州海事处
航 行 通 告
浙杭海航[2011]07号
嘉绍跨江大桥第IV合同段钢箱梁吊装工程施工作业
2011年11月9日
一、施工时间:
2011年11月10日至2012年7月31日。
二、施工水域:
以下四点连线之水域范围内:
(1)30°14′21.68″N/120°46′15.93″E;
(2)30°14′18.54″N/120°46′53.15″E;
(3)30°13′41.41″N/120°46′11.42″E;
(4)30°13′38.27″N/120°46′48.64″E。
三、施工方式及作业程序:
施工准备、拉索提升及移动、展锁、起吊、拉索塔端挂设及桥面展开、拉索梁上锚固端安装、斜拉索牵引、斜拉索张拉。
四、注意事项:
1.运输船舶按《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规定显示号灯、号型。
2.运输船舶加强值班瞭望,保持VHF16频道全时守听。注意航经船舶动态,主动与航经船舶进行通讯联系,及早采取安全措施。
3.航经作业水域船舶应加强与作业船舶的通讯联系,采取相关避让措施,保持安全航速通过,以策安全。航经船舶可与施工单位联系(电话:15986855166)。
4.施工单位随时采取安全措施,遇台风、大潮汛和恶劣天气应适时停止作业,将人员及设备提前撤离施工现场;实际风力大于6级时,停止作业。
5.钢箱梁吊装作业时段,无关船舶禁止驶入作业水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杭州海事处
航 行 通 告
浙杭海航[2011]06号
嘉绍跨江大桥第III合同段钢箱梁吊装工程施工作业
2011年1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