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分子招揽民工献血、倒卖献血指标牟利
温州警方严查“血头”
记者 聂伟霞
本报温州11月2日电
今天,温州警方开展抓捕行动,3名“血头”因涉嫌非法组织卖血罪被刑拘。
近日,有读者反映,在温州市区几个劳务市场外,有人招揽民工参加献血,参加献血的民工,根据献血量的不同可获得“血头”给予的200元至400元的报酬。
“血头”为何要找人参加献血?“献血临时工的背后”存在怎样的灰色交易?这两天,本报记者联合温州都市报记者暗访,目击“血头”招工献血全过程,揭开“血头”转卖献血证赚取差价牟利黑幕。
招工为名雇人献血
10月30日上午,记者走访温州市职业介绍中心、鹿城区职业介绍中心等劳务市场,并未发现有异常的招聘广告,不过有外来务工人员表示,前几天确实有人来招聘去献血的。
在鹿城区职业介绍中心,记者见到了一名与“血头”取得联系的外省籍女子小苏。小苏是通过电话与“血头”取得联系的。电话那头,“血头”得知有人要献血,称他在市区人民路街心公园采血车附近,要求小苏坐出租车过去。
在街心公园附近,小苏与“血头”见了面。“血头”要求她填2张单子,其中一张单子部分内容由“血头”事先填好,工作单位一栏内有另外一个人的姓名,并且要填和那个人的关系,比如要写上“表兄弟”、“朋友”等关系。“血头”还叮嘱小苏,一定要说是给家属献血,“千万不能说是有钱拿的,否则就白献了”。
按照“血头”的吩咐,小苏上采血车,献完血后将献血证交给“血头”,小苏拿到了200元。
“血头”买卖指标牟利
有知情人士透露,“血头”要求招聘的献血者在献血单上填写住院患者姓名,其目的是为了给住院患者拿到优先用血的指标。“血头”通过买卖献血指标可以从中牟利。一名患者家属向记者透露,血小板10个单位,“血头”卖给他们800元;全血200毫升500元。但是“血头”组织临时工献血,血小板10个单位、全血200毫升都为200元。
在温医附一院十七病区,一名患者家属称和“血头”联系上是亲戚介绍,以前亲戚在“血头”那里买过血。
这位患者家属称,儿子要做手术,急需要大量的血,医院血库又紧张,只好找人献血以获得优先用血的权利。
“近年来,温州市出现‘血荒’,血液中心鼓励家庭互助献血(家庭互助献血者等量换血,即不论血型是否相同,献血后立即发给医院等量的血液。家属献血后,可持献血证到所在医院,为病人换用所需的等量血)。然而,这一举措也给了‘血头’可乘之机。”温州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朱国晓分析说。
记者从温州市中心血站了解到,目前温州血站的库存可以用“告急”来形容。今年9月以来,血站存血量基本在800个单位上下浮动,这个库存量还不到市区医院3天的临床用血量。而血站正常的存血量应该要维持10天左右的临床用血量。
警方严处非法行为
当天下午,接到报警后,鹿城公安分局绣山派出所立即行动,组织警力对“血头”实施抓捕。今天,记者从鹿城警方了解到,3名“血头”因涉嫌非法组织卖血罪已被警方刑拘。
浙江金克明律师事务所律师金克明称,虽然找人参加无偿献血,但献血后进行献血证买卖,赚取差价,“血头”从中牟利,属于间接性的变相卖血,该行为涉嫌非法组织卖血罪。
“‘血头’的存在势必会影响无偿献血的环境,卫生行政部门的态度很明确,一旦发现坚决予以取缔,同时也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朱国晓说。
“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在动员住院患者家属献血时,在交流上或许做得不够到位,以至于让患者家属认为要求强制献血后才能用血。”朱国晓表示将会对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加强宣传教育。朱国晓强调,对于急救患者用血,医疗机构绝对会保证优先的。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行业从业人员说,“血头”的出现是对《献血法》执法环境的挑战,对用血环境带来冲击,对群众献血积极性带来影响。
这位人士还有一种担心:即便血站在采血过程中能按程序操作,但血站采血人员对献血者身份核实难度相对要大,不能排除“血头”组织的、冲着钱来的献血者伪造身份证明参与献血,如果血站人员不能识别其身份,有可能会对用血安全埋下隐患。
有关人士指出,“血头”的产生和滋生土壤主要是用血紧张,缓解用血紧张的有效途径就是倡导人人参与无偿献血,并形成一个良性的无偿献血氛围,同时也保障外来民工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