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2200万
家庭受益保障房
到2010年底,全国累计用实物方式解决了近2200万户城镇低收入和部分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实物住房保障受益户数占城镇家庭总户数的比例达到9.4%,还有近400万户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住房制度改革推进了城镇住房的发展,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由1998年的18.7平方米提高到2010年的31.6平方米。“十一五”期间,全国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630万套,基本建成1100万套。保障性住房建设,改善了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对促进经济增长与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调查,到2010年底,我国仍有2000多万户城镇低收入和少量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不成套,设施简陋。其中1000多万户居住在棚户区中。另外,城镇新就业职工和常住外来人口的住房困难问题也比较突出。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