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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人文·社会万象

法庭搬进车间

  本报讯 (记者 吕玥 通讯员 洪磊 谢春华) 近日,宁波镇海法院法官在一起普通的民事纠纷案件中,将法庭搬进车间,巧妙运用现场断案的方法,在机器旁仅用半小时就查明事实,让原、被告双方心服口服。

  今年9月,刘某向镇海区人民法院起诉称,2010年4月16日晚,她在镇海一家纺织公司工作期间,被机器压断右手食指,且有工友王某作证,要求该公司赔偿。公司大呼冤枉,称他们根本不认识刘某。由于双方都没有确凿证据,案件审理陷入僵局。

  为查明案件,镇海法院的法官决定将法庭搬到事发的车间,邀请刘某、证人王某以及公司负责人,一起来到刘某所说的事故车间。让两人关闭手机,分别指认当时受伤时所在的位置及具体细节,结果刘某和王某所陈述的受伤位置相去甚远。庭审之后,法官对刘某和王某诬陷公司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刘某也认识到错误,撤回了起诉。


浙江日报 人文·社会万象 00015 法庭搬进车间 2011-10-21 2189826 2 2011年10月21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