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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版:人文·理论视野

把“文化大省”建成“文化强省”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了“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宏伟目标,为我省文化大省建设特别是文化强省建设指明了发展方向,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如何深入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加快实现从“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的转变,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首先,文化强省是由初期部分“大”到后期全面“强”的建设过程。由于财力等原因,前期建设中可能会有“得”有“失”, 有“保”有“压”,不一定在所有领域面面俱到。而“强”必须在各主要领域具有一流的整体实力和全面的综合水平,在所有创强省份中具有超群领先地位,特别要注意消除明显的短板和缺陷。

  其次,文化强省是由初期较为注重外在形式到后期更为重视内涵素质的提升过程。由于“大”是“强”的前提和基础,所以在建设初期,它可能相对注重外在物质形式的发展积累、项目数量的规模布局等等。全会指出:“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因此,“强”更应关注建立在这一基础之上的内在本质,必须积极致力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积极致力于提升公民综合文化素养。

  再次,文化强省是由初期不同程度“自发”到逐步“自觉”、“自信”,再到最后实现“自强”的发展过程。一方面,由自发转向自觉是建设文化强省的思想基础和必要前提,关键在于通过加快改革进程,增强文化自觉意识。全会指出:“文化引领时代风气之先,是最需要创新的领域。”因此,判断文化自觉意识和水平的重要标准,是如何处理好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强省建设的关系,如何处理好促进文化事业和发展文化产业的关系,如何处理好民族文化、传统文化与外来文化、现代文化等文化形式的关系等重大问题。

  另一方面,由自信到自强是文化强省建设的客观结果和必由之路,关键在于通过加大开放力度,推进强省进程。全会指出:要坚持“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社会主义文化,这是推进文化强国建设的重大目标和价值取向。由于我省处于中国最为开放的优势区位和世界第六大都市圈的核心位置,具有“三个面向”的独特优势。而且,以兼容并蓄的包容性、勇于开拓的创新力、同舟共济的凝聚力等为典型特征的海洋文化精神,正日益成为引领我省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文化主导意识。同时我省还具有体制先发优势和社会发展的内生活力。全国能同时具备这几个特征的省份并不多,这表明,浙江更能以开放融合的先发优势,再次率先建设文化强省,对此我们充满信心。


浙江日报 人文·理论视野 00014 把“文化大省”建成“文化强省” 2011-10-21 2189648 2 2011年10月21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