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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2版:美丽乡村·城乡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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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保险法问答

  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治疗期间的费用如何确定和承担?

  答:根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9号)第四条规定,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确定,并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问:非法用工单位应当给予伤亡人员或其近亲属哪些赔偿?

  答:根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非法用工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浙江日报 美丽乡村·城乡通道 00022 2011-10-18 浙江日报2011-10-1800016;浙江日报2011-10-1800015;浙江日报2011-10-1800012;浙江日报2011-10-1800013;浙江日报2011-10-1800018;浙江日报2011-10-1800017;浙江日报2011-10-1800019;浙江日报2011-10-1800011;浙江日报2011-10-1800014 2 2011年10月18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