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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竞买申请与登记:申请人可于2011年10月9日至2011年10月28日18时,到鹰潭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沿江大道5号)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28日16时30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鹰潭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1年10月28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拍卖地点与时间:
1.拍卖地点: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沿江大道5号);
2.拍卖时间:2011年10月29日10时。
五、起拍价及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只缴纳一宗地块竞买保证金的,如未竞得首次拍卖地块,可参加另一宗地块竞买。
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如下:
收款单位:鹰潭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上饶银行鹰潭分行
账 号:203203120000000677-3
六、付款方式及时间:本次出让的两宗地块,成交价款均自成交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现状出让,成交后30日内交付土地。
八、开发动工时间和竣工时间:本次出让的两宗地块均应在2012年10月30日前开工建设;在2014年10月30日前竣工。
九、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方式竞买,在不低于底价的情况下,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十、其他需要规定的事项:
1. 360601110093#地块的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要求出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4486.15平方米支三路,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2. 360601110094#地块的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要求出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2255.93平方米支三路,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十一、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本次出让两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10月9日至2011年10月28日,登录鹰潭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土地市场专栏(http://www.jxytgt.gov.cn/zxyw/tdst/tdzpgwj/)获取本次出让两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
鹰潭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和江西嘉盛拍卖有限公司负责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咨询、报名等有关事宜。
鹰潭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18907013182(祝强强)
18907012857(孙朝东)
联系电话:(0701)6440968
地 址:鹰潭市沿江大道5号
江西嘉盛拍卖有限公司
联 系 人:13970165163(彭女士)
13907048555(蒋先生)
13507030101(郑先生)
联系电话:(0701)6221696、6229199
地 址:鹰潭市胜利东路42号
查询网址:http://www.landchina.com
http://www.jiasheng123.com
http://www.tudipm.com
鹰潭市财政局综合科
联 系 人:邹爱萍 郑姣燕
联系电话:(0701)6442912
十二、鹰潭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江西省鹰潭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鹰国土资告字[2011]17号
依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鹰潭市人民政府批准,由鹰潭市国土资源局委托鹰潭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和江西嘉盛拍卖有限公司承办,以拍卖方式出让位于鹰潭市信江新区的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序 号 | 宗地编号 | 土地位置 | 宗地面积 (㎡) | 出让面积 (㎡)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
| 1 | 360601110093# | 信江新区支九路以南、纬五路以北 | 72917.95 (109.4亩) | 68431.8 (102.6亩) | 城镇住宅、商服、办公用地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 商服、办公用地40年 | ≤2.0 | A0701地块≤40% | A0701地块≥30% | A0701地块15~24米 |
| A0801地块≤50% | A0801地块≥20% | A0801地块15~24米 | ||||||||
| A0802地块≤25% | A0802地块≥35% | A0802地块45~80米 | ||||||||
| 2 | 360601110094# | 信江新区支九路以北、纬四路以南 | 62975.43 (94.46亩) | 60719.5 (91.08亩) | 城镇住宅、商服、办公用地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 商服、办公用地40年 | ≤2.0 | A0401地块≤25% | A0401地块≥35% | A0401地块45~80米 |
| A0501地块≤25% | A0501地块≥35% | A0501地块45~80米 | ||||||||
| A0402地块≤50% | A0402地块≥20% | A0402地块15~24米 | ||||||||
| A0502地块≤50% | A0502地块≥20% | A0502地块15~24米 | ||||||||
| 备注:上述两宗地块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其他规划指标以市城乡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 |
| 序号 | 宗地编号 | 起拍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1 | 360601110093# | 11300 | 5000 |
| 2 | 360601110094# | 9500 | 5000 |
2011年10月9日
